什么原则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35:46 241 人看过

1、最大诚信原则: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保险合同双方必须保持最大的诚信。双方应信守信用,不得相互欺骗和隐瞒。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如实申报保险标的的主要风险,否则保险合同无效。(2)保险利益原则: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因其在保险标的物上的各种利益而享有的法律认可的经济利益。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基础。为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3)赔偿原则:无论保险人如何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被保险人只能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被保险人不能获得额外收入。(4)近因原则:近因是指保险标的物灭失的最重要、最有效的原因。第二,保险人的主体权利。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疾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但是,投保人支付保险费超过两年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返还给按照合同约定享有权利的其他受益人。被保险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应当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变更转让流程适用于什么原则
    合同变更转让流程必须要适用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进行变更的原则。合同变更条款是指合同双方一致协商进行变更合同当中的有关条款。合同变更需要遵守以下几个原则: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一、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
    2023-03-17
    240人看过
  • 人身险中什么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1、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2、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3、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
    2024-04-27
    325人看过
  • 人身保险适用补偿原则有什么含义
    一、人身保险适用补偿原则有什么含义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补偿原则只适用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合同中带有费用报销型的保险。它的意义是一是保险合同订立以后,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而产生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补偿;二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恰好使保险标的恢复到未出险前的状况,即保险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损失补偿原则除以受损失为限外,往往还受到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一些限制,如以保险金额为限、按比例投保因而按比例赔偿的限制。另外还受赔偿方法的限制,如某些保险中规定了免赔额,或赔偿限额等。损失补偿原则只适用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合同中带有费用报
    2023-04-30
    455人看过
  • 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人身保险是关于人的身体本身、人的健康、人的生命的保险。人身保险除了包括人寿保险外,还有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人寿保险公司就像出售商品的百货公司一样,设计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保险商品,并常常赋予温馨的名字,供保户选择购买。不过,从根本上看,这些商品不外乎人身保险的基本种类及其组合而已。通常,我们可以把人身保险作如下基本分类:健康保险:也叫疾病保险。是以非意外伤害而由被保险人本身疾病导致的伤残、死亡为保险条件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其中人寿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比如养老年金保险。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
    2023-06-15
    181人看过
  • 在人寿保险中,赔偿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1、寿险赔偿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损失赔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在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发生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是对经济损失的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灭失而丧失的利益。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不能获得额外利益。赔偿原则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合同中有费用补偿的保险。第一,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有权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第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只是使保险标的恢复到风险发生前的状态,即保险赔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除了损失限额外,损失赔偿原则还常常受到保险合同规定的其他一些限制,如保险金额限额、比例保险和比例赔偿。此外,还受到赔偿方式的限制,如某些保险规定的免赔额或赔偿限额。损失赔偿原则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和有费用报销的人寿保险合同,如**外国保险公司的“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
    2023-05-02
    100人看过
  • 代位求偿权是否适用于人寿保险
    代位求偿权能否适用于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死亡、残疾或者疾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后,无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向第三人索赔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人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人寿保险费。第四十六条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患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后,无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人索赔。
    2023-05-02
    428人看过
  • 侵权责任纠纷和保险合同纠纷适用于竞合原则吗?
    一、侵权责任纠纷和保险合同纠纷适用于竞合原则吗?侵权责任纠纷和保险合同纠纷适用于竞合原则的。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二、法律竞合的处理原则是什么?1、当法条重合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如我国《刑法》规定了盗窃罪,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同时又规定了盗窃枪支、弹药罪,属于特别规定。特别法与普通法的竞合,是在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了两种社会关系的情况下发生的。如“盗窃枪支罪”,既侵犯了枪支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对枪支的管理秩序,所以,在刑罚上对竞合犯选择对社会关系侵犯性质严重的罪定罪,一般适用特别法。2、当
    2024-02-04
    73人看过
  • 工伤保险适用的原则
    关于工伤保险的适用主体,回答如下:(一)工伤保险1.具有补偿性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是通过对受害人实施医疗救治和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其经济权利的补救措施。从根本上说,它是由政府监管、社保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具有法律制度的惩罚性。2.权利主体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只限于本企业的职工或者雇工,其他人不能享有这项权利。如果在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对职工或者雇工以及其他人造成伤害时,只有本企业的职工或者雇工可以得到工伤保险补偿,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人则不能享有这项权利。所以,工伤保险补偿权利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3.义务和责任主体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有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这就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是工伤保险的义务和责任主体。不履行这项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保险补偿的原则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立法,工伤保险补
    2023-03-03
    451人看过
  • 独立保护原则适用于什么国际保护
    一、独立保护原则适用于什么国际保护独立保护原则该原则最早仅适用于国际有形商品贸适用于商标权的国际保护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是什么1、国民待遇原则这是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首先提出的,在TRIPs协定中再次强调,各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和成员都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该原则是指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成员法律必须给予其他成员的国民以本国或地区国民所享有的同样待遇。如果是非成员的国民,在符合一定条件后也可享受国民待遇。如在著作权保护方面,某公民的作品只要在某成员国首先发表,就可在该成员国享受国民待遇。2、最惠国待遇原则被TRIPs协定延伸到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其含义是指缔约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给予某缔约方或非缔约
    2021-07-28
    57人看过
  • 我国工伤保险适用于无过错原则
    一、我国工伤保险适用于无过错原则当前,对于工伤保险赔偿,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所谓工伤赔偿的无过错原则,即无论职业伤害的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他人还是自己,受害者都应得到必要的补偿;这种补偿是无条件的,而不管劳动者个人是否有过错。二、对于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伤职工如何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有一部分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这部分单位的职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具体的规定。针对这个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
    2023-06-16
    468人看过
  • 论损失赔偿原则在人寿保险中的应用
    摘要:损失赔偿是保险的基本功能和作用,也是保险索赔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然而,损失赔偿原则是否适用于人身保险一直存在争议。本文试图从保险的起源出发,分析保险的基本功能和具体原则,并结合寿险来说明损失赔偿原则在寿险中的具体应用。关键词:损失赔偿原则;人寿保险;代位求偿原则;医疗保险I.分析保险原则首先是损失赔偿原则,保险实践中运用损失赔偿原则的原因可以追溯到海上保险的出现。现代保险起源于现代意大利海上保险。当时,意大利商人签署了一份船舶保险单,约定如果船舶安全到达目的地,合同无效;如果中途发生损失,合同成立,损失由另一方(保险人)承担。因此,在现代海上保险中,保险人的基本责任是在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海上保险被公认为现代保险的萌芽,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保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解决被保险人难以预测和控制的风险和损失。在各国学者关于如何界定保险的相关研究成果中,损失理论
    2023-05-31
    205人看过
  • 人寿保险的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如何规定人身保险的原则首先,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的法律利益。第二,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将有关保险的一切重要事实如实告知对方,不允许有虚假、欺骗、隐瞒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寿险是一种以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护,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物上依法确认的利益。第五条保险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023-05-02
    115人看过
  • 定期人寿保险的保险期是多长?什么样的人适合购买定期人寿保险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仍然活着的,保险合同立即终止,保险公司无给付义务,保险费不予退还。也就是说,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基本上是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到期后交的钱永远不会回来。目前,还有一种“返还型定期寿险”。顾名思义,后者是一种储蓄型定期寿险。保险期间届满,可以收回本金和利息,保险责任终止。目前,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0年、15年、20年、30年,或以50年、60年、70年等约定年龄段为准。第二,什么样的群体适合定期寿险?对于那些刚刚开始职业生涯或收入较少的年轻人来说,消费者定期寿险是我们在家庭责任最重要的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保障的好选择;此外,许多民营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将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合二为一。企业主一旦出现风险,将直接导致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家庭生活水平的下降。在当今声誉发展的时代,定期寿险也是一种为工商界个人提供的信用担保。而且,对于有住房贷款的人来说,购买定期
    2023-05-31
    145人看过
  • 财产保险不同于人寿保险
    财产保险的标的价值可以确定,赔偿金额也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确定。因此,财产保险适用赔偿原则,保险人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后,保险人在赔偿限额内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权利,因为财产权可以转让。寿险合同的标的物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其价值无法确定。人寿保险适用定额保险原则。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但该金额不代表被保险人的价值。只是双方同意的金额。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赔偿。同时,人的生命或身体与财产不同,不可能转让权利,保险人在支付保险金后也不能获得任何权利。因此,本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死亡、残疾或者疾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后,无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即人身保险的保险人无权要求赔偿代位求偿权。当规定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后,无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时,也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因为人的生命或
    2023-05-31
    13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什么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6
      合同管理办法应遵循的原则分别有:诚信原则指当事人应该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指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环保原则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人寿保险原则上怎么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09
      所有的人寿保险都适用保险利益原则、比例分摊原则和代位求偿原则都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三者其实就一回事。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无法用金钱衡量,所以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也就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的两个派生原则。
    • 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其中人寿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比如养老年金保险。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两全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和保
    • 劳动合同适用于应当遵守的原则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2
      劳动合同履行应该遵守下列原则: 一、亲自履行原则。劳动者必须本人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二、权利义务统一原则。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三、全面履行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四、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劳动合同主体不仅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
    • 45岁的男人适合投保哪种人寿保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首先买保险要知道你现在都有了一些什么保障,然后应该补充什么详细的您可以通过。或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