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工资是否算作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4:04:44 489 人看过

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欠条不属于劳动争议,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但是,劳动者依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除了是签订劳动合同之外还有双方权利和义务联系是否在一起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想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说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等。

一、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单独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一种间接与抽象的管理。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这样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方面,不能反映用人单位这一方,从而无法全面认定劳动关系。

二是用人单位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所谓的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用人单位之所以成为用人单位,就在于它掌握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并因此成为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者,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指挥与监督。由于实践中情况的复杂性,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应仅限于基本劳动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算不算工伤是否还需要劳动关系确定
    工作上,首先需要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作上的前提条件,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当然就不存在工作上的事故。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问题的意见第五条也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如果发现劳动关系有争议,无法确认,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工作认证决定的期限中止,书面通知申请工作认证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承认后,当事人应将有关法律文件提交受理工作认证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该部门从收到有效法律文件之日起恢复工作认证程序。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复发是否赔偿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工伤旧伤复发费用自理。一般而言,工伤职工只有构成伤残的才会旧伤复发。构成伤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已经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对之前工伤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05
    283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代通知金是否会支付?
    在单位上班的员工在接到单位主张的劳动关系解除的通知之后都会受到一笔赔偿金,而这份赔偿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是代通知金,但是代通知金的法律性质并没有得到清楚的明确,所以导致现实中有很多的员工被解除关系之后得不到赔偿。那么,劳动关系解除代通知金是否会支付?一、劳动关系解除代通知金是否会支付?单位应当支付。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代通知金”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第二种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支付标准均为劳动者上月工资,并非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法律法规索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2023-04-13
    256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员工加班半天算不算工资
    加班半天也要算加班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第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
    2023-06-26
    253人看过
  • 退休后工作是否为劳动关系
    退休后工作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而不是《劳动法》。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指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退休后工作可以随时辞退不可以。离退休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务合同,因主体不适格(劳动者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所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又因离退休人员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如果支付经济补偿,则不符合经济补偿的订立背景。退休人员返聘,同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只能签订劳务协议(合同),被辞退后,只能按照劳务协议的约定处理。当然,也可以同单位协商处理。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
    2023-07-27
    448人看过
  • 实习工作期间算不算建立劳动关系呢?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所以总结出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适用劳动法的调整,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需要具体讨论:国家机关中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适用《公务员法》,其余人员一般适用劳动法。例如公安局局长作为公务员就是适用《公务员法》而不是适用劳动法,某事业单位的清洁人员由于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以适用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一则《如此“实习”算不算建立劳动关系》的案例,其中阐述到:当事人是通过用人单位的校园招聘入职,在未毕业期间视为未成立劳动关系,当事人取得毕业证后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并为该公司工作,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故总结而言:实习期看
    2023-04-16
    151人看过
  • 休息日是否算作员工的工作日,需要支付工资?
    休息日一般是不发工资的,工资一个月发一次,按照当月上班的天数来计算,如果有加班的话那么还要加上加班的工资。如果是休息日员工不上班,那么是没有工资的。如果公司有违法不发工资的情况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先和老板协商,没有的话再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起诉。员工交了社保可以不发工资吗1、明显不可以,员工交社保并不是员工的工资,因为这个员工的社保是由企业单位和员工本人来共同承担的,所以说,实际上它应该来讲是企业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的一个结果,并不是员工本人工资,自己的全额工资来承担的。2、员工社保要按工资来交。如果本人工资低于了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按照当地最低的社保缴费基数缴纳;如果本人工资高于了当地最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按照当地最高社保缴费基数缴纳。你的缴费基数是1500元,所以社保按1500来交不违法。最低缴费基数是社保缴费基数的60%,最高缴费基数是社保缴费基数的300%,各
    2023-07-03
    148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没有确定劳动关系能算不算工伤
    不具有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与以下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和雇工。一、工伤保险项目参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工伤保险是什么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一般是指国家在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工作过程中意外伤害或者粉尘、辐射、有毒物质等职业危害引起职业病的时候,对伤者、残疾人和死者的赡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援助。工伤保险费一般是由用人单位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2023-04-05
    167人看过
  • 退休后再工作者不是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
    退休后再工作者不是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一名退休人员二度上岗期间因故被解聘,为此起诉到法院。近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宣判,以上述纠纷属于雇佣关系、不属劳动关系为由,判决驳回了这名退休人员的诉讼请求。64岁的原告江某退休后当起了海退休后再工作者不是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一名退休人员二度上岗期间因故被解聘,为此起诉到法院。近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宣判,以上述纠纷属于雇佣关系、不属劳动关系为由,判决驳回了这名退休人员的诉讼请求。64岁的原告江某退休后当起了海盐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2008年11月,物业公司以江某当班期间与两名门卫关门睡觉为由,辞退了三人。2009年1月,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物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属违法。另外,江某认为其与物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物业公司没按最低标准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江某已经超过退休年龄,
    2023-06-10
    374人看过
  • 判断劳务关系是否可以算作工伤
    劳务关系中的雇主不仅限于雇主,还可以包括个人。雇主在劳动法中不仅限于劳工,还包括法定退休年龄以上的人。劳务关系不能被认为是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但可以根据人身伤害案件提出索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承认工伤关系必须是雇主的雇员,即与雇主有劳动关系的人。在劳务关系中,受雇人员与雇主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如何认定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和当事人或者用工单位之间建立的这种关系在法律上是属于劳务关系,那在合同到期了以后正常的结算
    2023-06-30
    419人看过
  • 是否可以用工资表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
    可以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如何证明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关系必须要满足的条件: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所谓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2023-07-07
    76人看过
  • 劳动者的工资如何支付,怎样支付工资给劳动者
    一、劳动者的工资如何支付?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3、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无故拖欠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
    2023-04-28
    237人看过
  • 打卡工资劳动关系是否确立
    一、打卡工资劳动关系是否确立工资条、考勤也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即使工资条和考勤,二者只有其一,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是最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的是《劳动合同书》、工作证。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胸牌、工作证、名片、考勤表、打卡记录、录音录像资料、证人证言、银行支付工资凭单、工资条、作为公司代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会议签到记录、公司为员工在社保机构申请的社保账号等等证据。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
    2023-05-16
    370人看过
  • 全日制劳动关系中工资支付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全日制劳动关系中,公司应该每月支付工资,具体的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公司拖欠工资的仲裁流程有哪些?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
    2023-03-22
    271人看过
  • 劳动关系加班费也应支付
    黄科在家等工作已经很久了,所以他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月薪800元。黄某可以经常在周六、周日在公司加班,但公司认为他们是劳动关系,他们每个月都要支付报酬而不是加班费。一年后,黄可从物业公司辞职,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万元加班费,但仲裁裁决支付给他150元加班费。黄可不服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应向黄科支付加班费5000元本案中,一个关键点是黄科与物业公司的关系。黄某可以到物业公司上班,公司为他支付劳务费。但由于黄某与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尚未解除,黄某只能与物业公司发生劳动关系。虽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黄某可以长时间加班是不争的事实,但如果不被认可,对劳动者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应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来解决这一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
    2023-05-07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已解除,是否需要支付两倍工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2
      解除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相关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
    • 劳动者工作三年是否要少支付工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方不需要多支付工资。
    • 劳动关系是否双倍工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从劳动者角度来将,法律赋予的权利非常明确。而根据劳动争议的举证规则,只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依法受该条约束,即产生支付双倍工资之义务。 书面劳动合同与社保的交纳是两码
    • 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提出辞职,是否支付其工资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4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合法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
    • 劳动者支付工资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的的义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时的义务有: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3、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4、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