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是不是可以改变罪名批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4:01:36 209 人看过

一、检察院是不是可以改变罪名批捕?

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的这种行为是合法的,我国支持司法机关变更罪名的这种行为,甚至都没有对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的程序进行约束。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由此可见,人民法院享有变更指控罪名的权力。

二、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包括什么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的唯一公诉机关,也是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之一,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案件的控诉权。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公诉权和侦查权,具体为:

(1)依法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有权适用强制措施;

(2)凡是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除人民法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案件以外,一律由检查机关批准或决定;

(3)对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有权决定补充侦查;

(4)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均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5)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6)对各种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监狱等执行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构成。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利更改批捕罪名,因此,不得不说我国司法部门的办案权利缺乏强有力的立法约束,这很难保证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当中的基本权利不被侵犯,只能说,当下基本上是有了律师的存在才避免一些司法机关侵权案件的发生,如果更改了罪名,律师对此有疑问的可当庭提出。

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对于那些有证据证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行为人,并且具备一定程度的社会危险性,此时相关的办案部门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的申请,人民检察院会对是否批准逮捕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决定批准逮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侵占罪是否可由检察院批捕
    侵占罪是否由检察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而定,如果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的则属于检察院直接批捕。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司其职。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检察院:负责对执行法律的检察、对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法院:负责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首先侵占罪是由公安机关管辖,检察院只管辖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
    2023-04-05
    340人看过
  • 被检察院可不可以不批捕他人
    检察院不批捕被害人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一、不起诉有犯罪记录吗不起诉不算有犯罪记录。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检察院下达不起诉决定书,通知义务人是哪些人?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
    2023-06-25
    444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批捕罪名是一致的吗
    一般是会按批捕的罪名移送审查起诉,个别也由于证据发生变化按照新的罪名移送审查起诉,例如,多个事实及罪名,检察机关按当时证据情况只批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查明对应的罪名。或者,公安机关仍认为另一罪名更为准确也有。移送审查起诉的意见是公安机关做出的,检察院批捕罪名对下一阶段的审查起诉还是多少有影响,未避免在起诉时再被改罪名,没有很大把握和理由,多数情况下会按批捕改的罪名起诉。二、检察院批捕的手续是怎样的?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
    2023-06-29
    203人看过
  • 检察院提审是批捕前还是批捕后
    检察院提审,基本都是在批捕之后。检察院书面审理后,决定批准正式逮捕,公安局具体追捕后,检察院再依法提审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补正。一、检察院直接批捕意味要判刑吗不一定。批准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审判结果,判不判刑要经过法院的审理。被批准逮捕之后,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可能性相对讲比较小,因为一般情况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才会批捕。只有在检察院掌握了有效证据,才能通过法院来作出判决的最终定罪而获刑。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因此,不能说检察院一旦批捕就一定会判刑。二、检察院批捕之后是否一定会起诉检察院批捕之后不一定会起诉。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对于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的决定。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不予起诉。
    2023-03-31
    127人看过
  • 有犯罪事实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吗
    一、有犯罪事实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吗可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才能予以逮捕,同时,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二、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
    2023-05-01
    52人看过
  • 检察长可以变更批捕吗
    检察长可以变更批捕,具体情形如下:1、如果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逮捕证上的罪名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批捕确定的罪名,在案件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也是有可能改变罪名的,最终是以法院判决的罪名为准。2、案件性质,与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没有必然联系。3、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对嫌疑人定罪不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更改。同样道理,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对嫌疑人定罪不准,也可以更改。一、逮捕的条件依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
    2023-02-20
    119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是否可以查阅案卷?
    检察院批捕后,在审查起诉之前是不可以阅卷的。只有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辩护人才可以有阅卷的权利。对此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如果是由非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则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才可以行使阅卷权。自己被讹检察院批捕吗1、自己被讹如果符合法定逮捕的条件,检察院会批捕,逮捕的条件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可能实施新犯罪等社会危险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
    2023-07-10
    365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是不是不受检察院批捕?
    职务侵占罪检察院批捕的如果符合判刑的条件会判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未立案前主动退款还判刑吗未立案前主动退款还会判刑分以下情况:1、未立案前主动退款可以不判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罪的嫌疑人在立案前全部退还赃款的,并且诈骗的数额只是较大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钱款,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能够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不判刑。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规定的,依据贪污罪的
    2023-03-09
    242人看过
  • 检察院批不批捕是几天时间?
    七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的条件有哪些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
    2023-06-26
    216人看过
  • 检察院的批捕罪名与起诉罪名是一样的吗?
    检察院的批捕罪名与起诉罪名是一样的吗?罪名是否成立需由法院作最终判决,由法院决定。没错,法院是根据检察院的起诉材料进行审判的,但同时也会根据被告人的抗辩及举证材料作出独立的审判结论。如果法院认为检察院的起诉不能成立,那会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如果法院认为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有误,则会依法变更。总之,检察院行使的是起诉权,而定罪量刑等审判权由法院行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只是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侦查机关仍需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实际查明的罪名与批捕时的罪名不一致的,检察仍可以实际查明的罪名向法院起诉。另外,经法院审理后,如果法院认为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也会出现判决的罪名与批捕或起诉指控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23-06-04
    293人看过
  • 检察院可以二次批捕吗
    只要满足批准逮捕条件的,就可以批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被拘留可以在检察院批捕吗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并不需要得到检察院的批准,但如果打算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则要向检
    2023-08-15
    187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罪名会定下来吗
    检察院批捕之后不一定会起诉。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对于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的决定。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不予起诉。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和不予起诉有哪些区别检察院审查起诉不予起诉的区别是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二、检察院一般对什么情况下不起诉存在绝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情形。首先,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
    2023-03-13
    255人看过
  • 检察院的罪名可以变更吗
    并不存在检察院定罪法院是否能改的情形。因为检察院并不能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只有经过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一、保释就没事了吗保释不是就没事了。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即使被羁押的人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此时尚无法判断其是否犯罪,需要进行处罚。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还没有终结,是否有事应通过公诉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法院判决生效才能确定。因此,单纯的只是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并不能判断出被取保候审人日后是否有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
    2023-03-18
    313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能不能无罪
    当事人的这个问题表述不太妥当,实际有罪无罪并不是批准逮捕能决定的,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审判,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足,排除合理怀疑,才能确定有罪并判处刑罚。因此,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诸多因素来考虑,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司法机关所掌握的证据来判断。如果确有犯罪事实,且证据充足,根据我国法律需要立案追诉的,被依法判处有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有下列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或者存在其他条件的,检察院可以视情况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意思?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有逮捕必要”,一般是指以下情形:1、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2、犯罪嫌疑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3、犯罪嫌疑人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
    2023-08-02
    21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检察院批捕后能否改罪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6-06
      可以变更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最高人民法院
    • 检察院改变罪名可以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16
      检察院可以改变罪名批捕,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的自侦部门向检察院的捕诉部门申请逮捕之后,如果是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但是罪名不当的,此时可以直接变更罪名,以新罪名来批准逮捕。
    • 检察院批捕是否可以由检察院决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1
      检察院立案后什么时候作出逮捕决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立案后什么时候可以作出逮捕决定是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时候逮捕应该是依据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
    • 检察院批捕就是罪名成立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13
      1、检察院批捕也不罪名成立了,只有法院判刑后,并且判决生效后,才能说罪名成立了。 2、检察院标准逮捕,只能说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批准逮捕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
    •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是否应当改变认定罪名?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0
      公安机关在立案初查的时候立案的名称不是最终名称,通常都会在侦查的时候或呈请逮捕的时候确定其立案性质而更改,例如抢夺案,发现嫌疑人在作案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行为的,就会将案件改成抢劫案。如若检察院发现立案名称不符,也会要求公安机关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