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区别主要有两点: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为“林木”,如果盗伐的仅仅是他人村前或者屋后零星的树木,数额较大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设立盗伐林木罪的目的是为了惩戒破坏环境的不法分子,强调的是“盗伐”,如果仅仅是盗窃他人已经伐倒的树木、数额较大,则会构成盗窃罪而非盗伐林木罪。
一、关于盗伐林木犯罪的既遂问题
实践中经常出现树木被伐倒后还未运走,即被有关部门发现,此时就盗伐林木犯罪犯罪形态产生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林木未被及时运离现场,构成犯罪未遂。认为此种情行已构成犯罪既遂。森林和林木具有普通财产犯罪的特征,由于我国森林资源相对稀缺的现实情况,且正在生长中的林木不同于一般财产,其价值在生长过程中只是一种可期待的价值,而森林资源作为一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应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因此我国《刑法》把盗伐林木罪划归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环境资源。盗伐林木对国家森林资源和环境资源的造成破坏,因此,林木所有权的内容已为法律的特别规定所吸收。那么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就应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行为人只要处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实施了盗伐行为把树伐倒,就使国家的森林资源和环境资源以及国家对此的管理制度遭到破坏,无论其是否把被砍伐的树木运离砍伐现场,均构成盗伐林木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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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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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是否构成盗窃罪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1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盗窃罪侵犯的是财物所有权。偷砍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只侵犯了林木的所有权,而没有侵犯森林资源保护制度。所以应定盗窃罪。盗伐林木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盗有伐,李某将他人砍倒的林木偷走的行为不符合盗伐林木罪的客观方面,所以应定盗窃罪。盗窃后的销赃行为与盗窃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从一重处理,不另定销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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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和盗窃罪是怎么构成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7《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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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罪林区和非林区的区别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0林木是有一定的所有权人,有的是属于私人,有的是属于国家,无论是针对哪一种,未经允许,私自盗伐,都是属于违法犯罪的,构成盗伐林木罪。林区受林业管理部门保护,划为林场、林业局行政管辖区域。 1、林木是有一定的所有权人,有的是属于私人,有的是属于国家,无论是针对哪一种,未经允许,私自盗伐,都是属于违法犯罪的,构成盗伐林木罪。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 林区受林业管理部门保护,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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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的构成,侵伐林木罪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盗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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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的行为属于盗窃罪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7这种情况应构成盗窃罪。首先,盗伐林木是要把林木给砍死了,砍成了木头,而行为人的行为是挖掘,挖出来的是活的树林,也就是从行为方式上看,行为人的行为属于“盗挖”,而非“盗伐”,所以不构成盗伐林木罪。此外,城市道路两旁的行道树不是区分盗伐林木罪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要素。行为人主观上追求的和行为最终实现的都是活体树木的经济价值,而非立木材积的经济价值,其行为危害主要体现在对树木所有权人的财产所有权的侵害。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