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许可证是不是行政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0:41:46 201 人看过

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在行政许可中,既有关于撤销的规定,也有关于撤回的规定。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有五点,分别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居民建海景房被迫“烂尾”因建设局撤销许可证

诗人海子曾对海边的生活有着诗意的描写———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阳江海陵岛人关芳正就住在海边,他拥有的房子正对大海,就在颇负盛名的闸坡大角湾海滨浴场。然而关芳正却无暇感爱春暖花开的意境,反而是愁肠百结:他贷款加建的房子已经被建设局要求停工一年多了,他提出的行政复议也迟迟没有答复。如今他有近千万的债务压在身上,每月要还近8万元的银行利息,已经装修好的房子全部发霉、渗水,100多万元的装修费用彻底泡汤。

社会观察

海边新房变成烂房

关芳正作为土生土长的海陵岛本地居民,多年来一直在海陵岛从事个体旅业经营,在海陵岛闸坡建设天正大厦西楼是他事业上的梦想。2001年10月关芳正获得批准建设天正大厦西楼,当时由于资金有限,只建了两层,在建成投入使用后,经营效益良好。其后关芳正又申请加建,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建设局于2009年2月27日正式批准在原有两层基础上再加建6层,并向关芳正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然则两个多月之后的5月初,当关芳正办好了银行贷款,正在天正大厦工地上加紧施工的时候,海陵岛建设局却通知关芳正停工,并在5月13日发出停工通知书,通知书称因相邻用户提出异议,依照相关规定,需要协调处理,希你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暂停施工,待调处后另行通知。

关芳正告诉记者,在整个天正大厦西楼批建公示和施工的过程中,他并没有听到过任何异议,也没有人找过他谈及此问题。对建设局的通知他感到很突然。

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建设局则对记者表示,当初建设局批建的公告只是在建设局的公告栏公示,没有在施工现场附近公示,后来天正大厦西楼相邻物业提出异议,他们必须按章行事。

记者在现场看到,与关芳正停工房子相邻的是两栋旧别墅,别墅是紧贴用地红线,关芳正停工的房子同样也是紧贴用地红线,双方各不相让。而据了解,早在一年前,阳江本地一知名民营大企业就将旧别墅以及相邻物业全部收购。

2009年10月15日,建设局发出《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决定书》,决定书称已经颁发的天正大厦西楼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在审查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第47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已颁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关芳正的加建梦想就此打住,房子定格在已经建好的四层。

在工地现场,记者看到由于已停工一年多,先前加建的三层、四层在海风的侵蚀下已开始锈烂。而早已建好并投入使用的一、二层1300平方米的房子也遭到加建部分雨水的渗透,从天花到墙壁,霉斑肆意地延伸,这座本可欣赏到优美海景的海边旅馆成了一所烂房。

行政许可有误该由谁承担后果

海陵岛建设局在发出《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决定书》的同一天,又接着发出《自行拆除通知书》。关芳正当然不服:当初批准加建的是你建设局,现在建到一半要求拆除的还是你建设局,行政许可怎能这样出尔反尔,自己的损失谁来赔偿

2009年10月27日,根据关芳正的申请,建设局举行听证会。关芳正提出,《自行拆除通知书》据称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做出,《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而天正大厦西楼施工是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当然不能按此条规定处理,建设局的《自行拆除通知书》没有合法依据。

而建设局则在听证会上表示,同意行政许可(指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候存在程序错误,只是在建设局的公告橱窗中进行了公示,没有在施工现场公示,现在有人来投诉,这个规划许可证就是程序违法了。程序违法则许可证必须撤销。

关芳正则表示,如何公示是行政机关的事情,如果公示不当应该是行政机关进行赔偿,而不是要求自己即行政被许可人承担责任。既然天正大厦西楼工程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就是合法的,怎么可以强拆

关芳正告诉记者,按照《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延期听证、中止听证外,听证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之日起30日内结束。但他在听证会后一直没有得到关于听证结果的通知。

一再逾期的行政复议

2009年12月13日,关芳正又向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就《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决定书》提出了行政复议,管委会指定开发试验区法制局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关芳正等了几个月,行政复议仍没有任何结果。关芳正度日如年,自觉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这边催建设局,那边催法制局,而两个行政主管部门却一点儿也不急。

在海陵岛建设局,梁副局长接受了记者采访。梁副局长表示,建设局曾经建议关芳正与投诉他的邻居协商解决,但双方要求差距太大,没有谈成。现在既然走到行政复议的阶段,建设局也只好等待法制局的复议结果,至于复议时间逾期,不是建设局所能控制的。

海陵岛法制局的陈局长则表示,行政复议的结论其实早已经出来,程序也已完成,之所以逾期,是希望当事各方能够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的结果未必是当事各方所希望的,他们恐怕很难接受。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经营者,都要在当地发展,和谐稳定是第一位的。

在记者近期的采访之后,建设局领导表示正与关芳正进行协商,希望关芳正接受目前已加建两层的规模,放弃原来加建6层的计划,以解决问题。关芳正却提出,这样的结果他的巨额损失无法补救,单是银行的债务都无从归还。关芳正还是盼望行政复议结果早日公布,什么样的结果他都准备承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银行贷款相关文章
  • 行政许可撤销的种类
    行政许可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1、2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1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2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不得逮捕的情形有哪几种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
    2023-07-03
    139人看过
  •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撤销行政许可
    编号:(当事人名称):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取得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存在以下问题: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2、超越法定职权;3、违反法定程序;4、你(单位)不具备申请资格;5、你(单位)不符合法定条件;6、你(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7、(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行政许可。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持行政许可证件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主管机关印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年月日抄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行政机关)
    2023-06-06
    277人看过
  • 撤销行政处罚是否是执法过错
    一、撤销行政处罚是否是执法过错1、撤销行政处罚是不是执法过错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而撤销的,属于执法过错。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
    2023-04-22
    97人看过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区别是什么
    1、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2、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一、行政许可的特征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
    2023-04-04
    230人看过
  • 撒消行政许可是处罚吗
    撤销公司登记等行政许可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
    2023-06-01
    418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许可撤回?
    一、行政许可撤回的含义撤回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的情形。撤回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说明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或者事实基础。撤回行政许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二、撤回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撤回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的情形。适用前提是相对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合法。适用情形包括:(一)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二)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三、申请行政许可撤回的条件1、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或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终止,其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2、申请人改变意愿不想取得行政许可,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的行政许可项目,因条件准备不足等原因申请人认为不能在法定期
    2023-04-24
    307人看过
  • 撤销案件是否要转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撤销刑事案件后,如果因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刑事处罚的,可以依据案情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撤销案件的情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也是有可能会撤销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1、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
    2023-06-25
    200人看过
  • 撤销高级职称是行政处罚吗
    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一、行政轻处分指哪几类处分行政轻处分指以下几类处分:1、 党纪处分的轻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重处分包 括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2、 政纪处分的轻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重处分包括撤职、开除。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其概念及适用的范畴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开除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具体区别如下:1、两者的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双方还可以协
    2023-02-16
    76人看过
  • 撤销行政许可申请的时限是多久?
    一、撤销行政许可申请的时限是多久?撤销行政许可申请的时限是20天的时间。《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该法有关条款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法律同时还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
    2024-01-15
    264人看过
  • 撤销行政许可申请是有条件的吗
    撤销行政许可申请是有条件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行政许可的设立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论是程序还是实体方面,都是违法行为,例如地方性的法规和一些政府的规章就不能够制定,法人公司或者是其他组织的资质的行政许可,除此之外,行政许可也需要进行公开,具有重大的意义。一、申请行政许可的方式有哪些?通常情况下,申请的形式包括口头申请与书面申请两种。1、口头申请。是指行政许可申请人通过语言直接向行政主体提出其拟从事某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的活动。这种方式简单易行,可以不受申请人知识水平等限制,但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不利于行政机关日后对行政许可的审查,所以,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并没有直接规定相对人可以这种方式提出申请。2、书面形式。这是一种在行政许可申请中常见的方式。它比较规范,确定性强,行政许可申请多采用这种方式提出。但由于书面申请的便民性较差,而且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又不平衡,所以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3-06-27
    133人看过
  • 行政机关是否可以撤销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作出撤销决定。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行政处罚对子女政审的影响行政处罚对子女政审的影响:会影响,公务员政审有以下情况者不合格: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报考政法机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2023-07-07
    255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不撤销可以刑事判决吗
    行政处罚不撤销一般不可以刑事判决。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刑事诉讼法》第12条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8条法律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024-04-18
    335人看过
  • 行政机关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是不是重新作出
    一、行政机关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是不是重新作出行政处罚撤销后再处罚是可以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因此,行政机关可以作出新的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二、行政机关是不是可以自行撤销行政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可以撤销的,行政机关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的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
    2024-01-15
    402人看过
  • 行政许可什么情形可撤销
    在下列情形下可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超越法定职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等。行政许可什么情形可撤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六章 监 督 检
    2022-07-06
    119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更多>

    #银行贷款
    相关咨询
    • 行政许可撤销是行政处罚还是直接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7
      撤销行政许可不是行政处罚。撤销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面或双方有过错的。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辟谣】行政许可是行政审批吗?真相:不是分析:行政许可不代表审批,但行政审批必须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法律用语,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用语。包括所有行政审批在内的行政许可范围较广。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受《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撤销后可以不进行行政处罚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1
      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在行政许可中,既有关于撤销的规定,也有关于撤回的规定。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
    • 请问行政许可撤销属于行政处罚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3
      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在行政许可中,既有关于撤销的规定,也有关于撤回的规定。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撤销。 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
    • 行政许可撤销是指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1
      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撤销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对违法的行政许可事项,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该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既可撤销也可不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衡量各种利益后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行政许可决定被撤销时,行政机关应当赔偿被许可人因此受到的损害。
    • 撤销行政许可属于行政处罚,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9-26
      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在行政许可中,既有关于撤销的规定,也有关于撤回的规定。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撤销。 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