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厂,员工不去,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用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职工辞职,不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由中心城区搬迁到郊区,或是在郊区范围内搬迁,无交通、住宿方案的,或是企业由本市搬迁到外省市的,一般认为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市内搬厂有赔偿吗
本市内搬厂有赔偿。
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按照在该工厂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厂要搬了,不跟厂去怎么赔偿
163人看过
-
工厂搬厂不跟去的员工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261人看过
-
跨区搬厂,如果不去,公司有赔偿吗
147人看过
-
跟过去新工厂后离职还有补偿金吗?
279人看过
-
搬厂没出市的不去有没有赔偿
396人看过
-
厂区搬迁不去人员是否有赔偿?
488人看过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
厂里搬迁如果不跟厂去不工作厂里会给补偿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7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你们双方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应得到双方一致认同。否则,合同期内单方强行变更,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