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批捕过程是怎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5:30:29 260 人看过

罪犯批捕过程是:

1、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阶段,即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侦查阶段,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

4、法院审判阶段,即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5、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一、对罪犯的批捕证由哪个部门发出

1、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

2、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3、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4、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

5、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

6、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

7、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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