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行政不作为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7:04:53 417 人看过

一、如何行政不作为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确立了判决履行的方式,即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故对于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方式应有六类,即裁定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履行、确认违法、责令采取补救措施、责令赔偿。

裁定驳回起诉属于对程序性事项的解决。在行政不作为案件中,若被告已经证明原告的起诉超出法定起诉期限,应当裁定驳回其起诉。

二、行政不作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

2、在依职权的行政案件中,对受害人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或行政主体自己发现的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拖延履行行政义务。

3、在接到行政相对人的许可申请,求助申请或依职权发现相对人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后,借故摆脱,无正当理由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拖延履行行政义务。如马康容诉彭水县国土局不颁发建房许可证一案。

4、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如张丹等五人诉彭水县人事局、县计生委不履行人事行政合同一案。

5、不履行基于行政主体的自身行为所派生的行政义务,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赔偿请求人向行政主体请法语行政赔偿,行政主体不予答复的行为。

三、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条件

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对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方请求,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当行政相对方未请求时,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行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就应严格依法履行,而不应以相对方是否申请为条件;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主体职责的履行往往指向特定相对方权益的保护,存在着相对方未请求行政主体也知悉的可能,此时,相对方是否提出申请,不影响行政主体对相对方法定义务的履行。如当某公民遭受歹徒抢劫时被治安民警看见,此时,即使该公民未向该民警申请保护,该民警也应当履行保护职责。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对方不申请,行政主体不可能知悉,也就不可能履行法定职责。此时,相对方是否申请决定了行政不作为的成立。因此,不能在原则意义上将相对方的申请一般地作为行政不作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防控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如何处罚?
    一、防控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如何处罚?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一样,都将可能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有11种:1、宣布无效;2、撤销违法;3、重作行为;4、修正违法;5、履行职责;6、承认错误、赔礼道歉;7、恢复名誉、消除影响;8、返还权益;9、恢复原状;10、行政赔偿;11、被通报批评。二、行政不作为可诉讼吗不是所有的行政不作为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只有法律规定的可诉性行政不作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
    2023-06-02
    51人看过
  • 行政执法不予立案如何处理,行政执法行为有哪些
    一、行政执法不予立案如何处理行政机关应该受理案件而不受理的,报案人对不受理案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二、行政执法行为有哪些(一)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这是依行政执法受到法律规范拘束程度的不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分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执行的,称为羁束裁量的
    2024-01-04
    177人看过
  • 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有哪些方式?
    据我国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实践,环境纠纷的行政性处理主要有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两种方式。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和《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对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进行调解处理的程序。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既不是必经程序,也不是最终程序。环境民事纠纷当事人对行政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过行政调解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环境行政调解处理决定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023-06-28
    235人看过
  • 国家对举报行政不作为如何处理?
    故对于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方式应有六类,即裁定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履行、确认违法、责令采取补救措施、责令赔偿。驳回诉讼请求。《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了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准确把握以下条件:一是在依申请而为的行政行为中是否有正当事由;二是在依职权而为的行政行为中事实的存在与否。确认违法、责令采取补救措施、责令赔偿。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当考虑被告所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在判决履行后是否能够实现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救济。如果能够达到救济目的,应当判决行政机关予以履行。判决履行。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没有统一的规范,各地法院判决主文表达不尽相同。所以,在判决履行的主文表达中,应当明确为“限被告于××日内对原告申请的事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同行政作为存在合法与
    2023-06-02
    253人看过
  • 怎么处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一、怎么处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根据投诉和举报认真开展调查落实工作,对情况属实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或行政处分等处理。二、行政不作为的义务来源第一,法律直接规定的行政作为义务。这种法律正面规定的行政作为义务只能来自狭义的义务性法律规范,禁止性或授权性法律规范都不能正面体现行政作为义务。第二,法律间接体现的行政作为义务。所有授权性法律规范均隐含相应的行政职责,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行政作为义务。另外,行政相对人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规范也隐含行政主体的行政职责,从而包容着行政作为义务。第三,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作为义务。第四,先行行为引起的行政作为义务。它指由于行政主体先前实施的行为,使相对人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行政主体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的作为
    2023-06-02
    107人看过
  • 如何理解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不作为的定义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由于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拒绝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者是“不予答复”的行为,是没有内容的一种行为,行政主体不可能告知行政相对人诉权,行政相对人更不可能知道其内容,因此上述关于作为的起诉期限规定不能完全适用于不作为案件。如何确定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起诉期限,应当考虑行政不作为行为的类型,不同的不作为类型起诉期限亦应有所区分。二、两种应当考虑的情形下的行政不作为起诉期限第一种是对于依职权作
    2024-03-26
    216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分类方式
    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分类方式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其分类方式多样,包括:根据行为的性质和内容,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划分为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多种类型。这些分类基于行政机关在不同情境下所采取的具体手段和目标,如行政征收侧重于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而行政征用则强调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强制征用财产并给予补偿。二、行政处罚强制监督检查等1.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2.它涵盖了设定、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关系、“一事不再罚”原则以及追究时效等多个方面,是维护行政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3.行政强制措施则是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行政目的,对特定相对人或物采取的临时性强制行为。4.它具有特定性、临时性和非制裁性(预防性和制止性),主要包括限制人身的强制措施(如强制带离现
    2024-07-28
    418人看过
  •  政府采购中串通行为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来说,中标结果将被视为无效,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处以罚款,若存在违法所得将被没收。若情节严重,将被取消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结果将被视为无效。对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处以单位罚款数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的罚款。若存在违法所得,将被没收。若情节严重,将被取消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政 府 采 购 中 标 结 果 处
    2023-09-04
    48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行政不作为代理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行政不作为代理意见的内容有哪些?行政诉讼行政不作为案件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4-16
    108人看过
  • 行政授权的规定操作方式有哪些
    (1)对授权主体的要求。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法规可以对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做出规定。(2)对授权形式的要求。行政许可的实施权的授权必须通过法律、法规来进行,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授权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3)对授权内容的要求。被授出的行政管理权应当是共有权,而不是专有权。(4)被授权的对象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什么是行政授权?行政授权指法律法规,或者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权限的行政机关,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授予某一人或者某一组织的行为。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
    2023-07-06
    341人看过
  • 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有哪些?对妨害行政诉讼行为该如何处理?
    妨害行政诉讼庭审秩序行为指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实施的干扰、破坏庭审活动正常开展的不当言论或举动。按照行为情节、危害程度,可以区分为违反法庭纪律行为、扰乱法庭秩序行为、危及法庭安全行为三类。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具有权威性,其权威不容挑战!一些诉讼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滥用诉讼权利、恶意干扰诉讼进程,浪费司法资源的同时,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对这种行为绝不姑息,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处罚的措施包括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惩处妨害诉讼行为,不仅是维护司法秩序、树立司法权威,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更是教育公民树立尊重法律、依法维权的意识。妨害行政诉讼强制措施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
    2023-05-07
    209人看过
  • 如何处罚,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一、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处罚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2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
    2023-02-19
    104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如何告行政诉讼
    一、行政不作为如何告行政诉讼面对行政不作为,公民或法人等当事人可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1.原告需明确行政机关的具体不作为行为,并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可选择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3.在提起诉讼时,原告必须向法院提交诉状,并附上曾经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申请已被行政机关知晓但未获处理。4.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被告应依法履行职责的案件,原告无需提供申请合法性的证据,只需证明曾提出过申请即可。二、行政不作为诉讼的证据要求在行政不作为诉讼中,证据的要求相对宽松,但并非没有标准。1.原告所提供的证据需达到一定的证明程度,即能够证明其已经向行政机关提出了申请,并且该申请未被行政机关及时、有效地处理。2.证据的形式和内容不必过于严格,但必须真实、合法,并能与案件事实相关联。3.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如
    2024-07-27
    427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的处罚
    法律综合知识
    甲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一)基本案情甲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甲出具《关于甲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甲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
    2022-12-26
    24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对行政复议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处理方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9-05
      1、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2、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3、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对行政复议处理的方式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 行政不作为如何处罚,如何规范行政乱作为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7-11
      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一样,都将可能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有11种: 1、宣布无效; 2、撤销违法; 3、重作行为; 4、修正违法; 5、履行职责; 6、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7、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8、返还权益; 9、恢复原状; 10、行政赔偿; 11、被通报批评。
    • 行政不作为的案件有哪些,如何判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06
      (一)如果原告提出的是确认之诉,即原告只要求确认被告有行政作为义务,则判决时可宣告被告有作为义务,并责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程序上的义务。 (二)如果原告提出的是履行之诉,要求被告实际履行法定职责,经过审查,认为原告请求符合条件,被告履行有实际意义且在客观上能够履行的,可以作出宣告被告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并要求被告作出具有实际内容的履行判决;判决时被告已经不具有履行法定义务的可能性,或者强制履行判决
    • 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有哪些,有哪些方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31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徼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 行政不作为成立条件有哪些,行政不作为的法规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7-07
      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对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方请求,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当行政相对方未请求时,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行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就应严格依法履行,而不应以相对方是否申请为条件;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主体职责的履行往往指向特定相对方权益的保护,存在着相对方未请求行政主体也知悉的可能,此时,相对方是否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