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办案实践中可以看出,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两者有着明显的不同特征。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违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不正当行使职权或超越职权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则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没有履行或不正当履行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其二者的相同之处:一是主体,均系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范围包括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的工作人员;二是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三是都必须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一后果。这种损失的后果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必须达到《刑法》处罚的标准。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就不能认定其有罪,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办案中认定行为人造成《刑法》要求的因果关系的结果是比较复杂的。例如有的案件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因素。如何区分他们的责任?如何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是否有重大损失和《刑法》处罚标准这一后果。
其二者的不同之处是:一、主观方面,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犯罪,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为间接故意,即行为人对其违背的职权内容,且危害后果有有一定预见,但出于某种动机而对此放任不管。而玩忽职守罪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则是一种过失行为。即行为人对其在职务上的过失,及构成的危害后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已预见因侥幸可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后果。二、客观方面,滥用职权罪是作为的形式,即违反或者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而使用手中的职权。也就是说行为人在构成滥用职权这一罪名时,必须是有一定的权力,而在实施行为时滥用这种权力与危害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玩忽职守罪在犯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也有不作为的两种。表现为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通常表现工作马马虎虎,极端不负责任,对该负责的工作撒手不管,致使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
110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在法律适用上的差异
191人看过
-
职权滥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146人看过
-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如何区分
238人看过
-
如何区分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
413人看过
-
怎样分辨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
152人看过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9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放弃履行其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犯罪。《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侵犯职务罪的定义、量刑】国家机关职员滥用职权或侵犯职务,造成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两者有什么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相同之处 1、主体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是相同的,即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区别 1、
-
滥用职权犯下事情了,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如何判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8算滥用职权,因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法规定指责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我国1997年修订刑法时从玩忽职守罪中分离出来而增设的罪名。
-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联系表现在哪些地方?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08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为之。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刑法》中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定义、量刑】国家机关工作
-
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罪认定依据,玩忽职守罪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2以忽职守罪认定: (一)在处理职务侵占案件时,要注意把握职务侵占罪和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但是,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点不同。工作失误,行为者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的忽职守罪,表现为行为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 (2)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具体政策界限不清楚,管理有缺点,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