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和分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0:53:12 346 人看过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认定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同居共同债务如何偿还?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一、未结婚共同生活财产怎分

(一)这在法律上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

男女双方根据民法典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三)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

(四)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五)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六)综上,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基本上与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是相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在分居期间,如何认定夫妻的债务
    在夫妻分居期间,如何确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包括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债务、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以及一方个人欠下的债务但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的债务。而如果没有以上情况,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在夫妻分居期间,要明确债务的性质,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在夫妻分居期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或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或者是一方个人欠下的债务但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该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分 居 期 间 , 如 何 认 定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
    2023-10-06
    333人看过
  • 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分手时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所购买的房产,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分手或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均等分割,也可以考虑财产取得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同居时间等客观情况予以公平处理。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置房屋,房产证登记二人共同的名字,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共有性质,且恋爱同居关系尚不能认定为家庭关系,因此,共同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明确约定出资数额比例的,应当按照出资额比例享有份额。解除共同购房一方已支付的购房款。一、结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结婚之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
    2023-03-30
    82人看过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看法院怎么认定
    一、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看法院怎么认定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同居行为就是同居。对于同居财产分手后分,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的,分手后按照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没有协议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
    2024-01-07
    216人看过
  • 同居期间债务的认定方式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一、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偿还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
    2023-03-16
    354人看过
  •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责任
    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不一定是双方共同债务,如果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是双方的共同债务。而对于共同债务,双方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同居期间夫妻另一方欠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同居期间一方因双方共同生活所借的债务的,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如果是一方因个人消费所借的债务,由该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
    2023-07-29
    327人看过
  • 夫妻分居期间如何共同应对债务问题
    处理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的办法: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由其自行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之间有债务吗?债务不存在于夫妻之间。但若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当订立借款合同,且该合同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2023-08-16
    442人看过
  • 分居期间欠的债务一定要共同还吗
    分居期间欠的债务不一定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夫妻经营,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而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一、债权人死了妻子必须还贷款吗对于去世丈夫的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当偿还,对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用偿还,所欠债务应当从丈夫的遗产中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不一定需要还。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当事人也就无需对配偶婚内在外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是配偶为了夫妻家庭生活在外背负了
    2023-03-08
    255人看过
  • 如何判定同居时的共同债务
    一、如何判定同居时的共同债务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3.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原则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协商原则、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三、夫妻债务能做公证吗?夫妻债务能做公证。只是对于债务公证的作出,公证机构难以审查债务的公正性,
    2023-09-09
    452人看过
  • 同居期间如何认定共有财产
    一、同居期间如何认定共有财产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需要具有以下要件:1.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其财产依法并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收入;3.也不属于一方当事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同居关系解除时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解除时财产如下分割: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
    2023-08-21
    248人看过
  • 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能会出现分居的情形下,他们所承担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婚前,由其中一方为购买财产而产生的个人借款,若该笔资金已经转变为了婚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这部分借款也将被视为是共同的债务;(2)夫妇两人需为共同维护家庭生活而负担的债务;(3)当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或一方只负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其取得的营业收入需要用改善家庭生活或让伴侣共享时所产生的债务;(4)在夫妻中,无论是哪一方需要治疗疾病,或是他们需要为具有法定责任的人都要负担起医疗债务;(5)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或双方因抚养未成年人需要负担起的债务;(6)当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需要赡养年迈的父母亲时,需要负担起的赡养费;(7)当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需要支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费用而产生的债务;(8)对于正当的、合理的社会交往所需的费用产生的债务;(9)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了协议,将某项债务认定为共
    2024-08-09
    388人看过
  • 如何认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共有形式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可能是等额或者不等额)。在其中一个共有人死后,他/她在财产中的份额转移给他/她的继承人,而不是转给其它生存的共有人。一、房屋共有是指什么房屋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和法人共同拥有房屋的权利和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谁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张产权证,所以要有持证人。每个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人都可以称为共有人,但只有一个持证人。如果房子有共有人,所有共有人都需要同时在场签字。共有房屋一般有两种: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分享共有房屋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分享共有房屋的权利和义务。房屋共有权保护共有人的权利。二、离婚后同居在一起财产怎么分离婚后同居在一起财产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
    2023-03-20
    342人看过
  • 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分配方式
    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何看待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呢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下列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
    2023-07-05
    280人看过
  • 如何分割同居期间财产?
    随着人们对恋爱和婚姻的看法逐渐多样化和开放化,很多情侣会选择在准备结婚时先进行一段时间的试婚同居,同居现在也只代表双方共同生活,大众对同居的接受度也都是比较高的。但正因为同居其实本身只具有双方共同生活的属性,单纯的同居是不能产生相应法律后果的,例如结婚会导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改变,会产生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同居即使是以夫妻名义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依旧不构成婚姻关系,无法单纯因为同居这一行为产生人身和财产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会问及没有领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注意,在1994年2月1日后形成同居关系的,不再构成事实婚姻,也就是说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就只构成同居,也无法离婚。同居关系本身设计的问题不像婚姻关系有着相对明确的规定以及普及,很多当事人都对如何处理相关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并不清楚。因此,本文将介绍同居期间以及男女恋爱期间的财产问题如何处理和认定。一、男女双
    2023-06-25
    370人看过
  • 解除同居债务应如何分割
    一、解除同居债务应如何分割解除同居债务的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二、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认定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
    2023-06-15
    386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债务应当按共同债务进行偿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
    • 分居期间夫妻债务,如何认定,共同承担债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2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如何认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 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
    • 如何认定共同债务和部分债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在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履行法定义务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购买共同生活用品的债务;购买和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承担的债务;支付一方医疗费用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为夫妻一方或双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5、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
    • 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0
      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在分割财产时,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 一是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