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条件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11:02:12
119 人看过
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或财产;
(3)导致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具备上述三个特征之一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涉外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第一条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民事关系具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178人看过
-
涉外民事关系法是什么性质的法律
343人看过
-
在涉外民事关系中适用法律有什么要求
237人看过
-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有哪些要求
61人看过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条之评析
403人看过
-
涉外法律关系
22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认定途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1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
《民法总则》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为何删除?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01首先我们从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目录部分开始比较。民法总则在内容上有删减部分字词、删减相关章节、分节,然后增加相关章节。比如民法总则删除了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增加了期间计算的章节等。民法总则是民法总纲领,是民法的前部分,后部分是分则,正在研究起草中。在分则没有通过发布实施前,民法通则还继续有效。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将安排在分则中。分则出台了,一部成文的民法典就完善了。
-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和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8-24涉外是如果案件在中国法院管辖时案件有涉外因素,即和中国有关系。而国际民商事关系泛指所有的发生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关系。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私法关系。就一国而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可称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即具有涉外因素或外国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
-
哪些属于涉外民事关系和涉外民事案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人民法院在认定涉外民事关系时会考虑下列因素: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2)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3)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4)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5)可以认定为涉外
-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的方式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3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调整方法主要有两种:一、采用冲突法规范选择准据法的间接调整方法;二、运用实体法规范直接确定国际民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