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该行政争议法院应否受理
120人看过
-
土地争议法院受理了怎么办?
182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争议是复议前置吗
361人看过
-
土地争议法院是否有权处理案件?
298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确权争议能否复议
304人看过
-
土地确权争议可以当场受理吗
163人看过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
土地争议法院受理了怎么办?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6法院受理案件后,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但是申请撤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诉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
土地权争议有处理方法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9有的。 1.《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2.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3.第三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 4.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人
-
因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怎么办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9属于行政案件的几种情况:一是因土地权属不明、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可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二是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以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是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必须由主
-
法院受理土地纠纷案件前可以先确认当事人土地权属争议争议是否处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3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应该清楚,法院是可以受理当事人的土地纠纷的。但是,在起诉前应该由当地政府进行调解。根据《土地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
-
辞职争议工资争议应该什么类型的法院受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8《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