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向老同学借款5.5万元后玩起了失踪,债权人张女士和陈女士将王某及其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还款。但王某妻子却说,与王某离婚已近1年,其债务与己无关。由于王某借款时间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原因,今天(9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王某及其妻子共同归还借款5.5万元,并赔偿财产保全费590元的一审判决。
张女士与王某是老同学,已有10多年没有见面了。2007年11月28日,王某突然找上门来,寒喧一阵后,王某道出了“苦衷”:你看,分别多年,孩子都到了婚嫁的年纪。然而话锋一转:女儿要出嫁了,你看,象样的家用电器和家具一样也没有。我们都是老同学了,能不能帮帮忙。张女士是听话听音,知道张某借钱的用意。想想也是的,多年的老同学有难,该出手帮一帮了。于是借给了王某1.3万元。去年1月10日,王某再次登门,说钱实在不够,能不能……没有等王某说完,义气的张女士又同意借款2万元。一晃半年多过去了,王某虽没有还款的消息,然张女士也是不急。不料,在去年的8月21日,王某又登门造访。他不是来还钱的,而是来继续借钱的。而这天,另一位老同学陈女士刚巧也在张女士家中,王索性就“狮子大开口”。当天,王某分别又向张女士和陈女士借得钱款1.2万元和1万元。
又是半年过去了,王某依然没有还款的消息。张女士有些着急了。经打听,王某不但与妻子已经离婚,而且人已失踪多时。在这样的情况下,张女士找到陈女士,于今年1月13日将王某及其离婚的妻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共5.5万元。为支持自己的主张,他们分别向法庭提交了借条3份。
由于王某失踪,法庭发出公告,催其出庭应诉,但是杳无音信。王某的妻子则认为,已与王某于去年10月13日离婚,这笔债务与己无关。
法院认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本案中,王某向张女士和陈女士分别借款3.5万元和2万元,系两王某及其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在王某及其妻子未能证实该债务系张女士和陈女士与王某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证明王某及其妻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在张女士和陈女士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该债务应当推定为王某夫妻共同债务,王某的妻子应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丈夫借款妻子有什么责任
丈夫借款,如果是妻子知情且追认或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妻子承担共同清偿的责任;如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丈夫向老同学借款5.5万元失踪离婚妻子被诉上法庭判还借款
392人看过
-
丈夫打借条借款2万元离婚后妻子被债主告上法庭
200人看过
-
丈夫向妻子借款要还吗?
380人看过
-
丈夫向妻子借款送给儿子,离婚被判还钱,法律依据是?
87人看过
-
丈夫婚内向妻子借款离婚后还要还吗
277人看过
-
丈夫婚内向妻子借款离婚后还要还吗?
96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丈夫向老同学借款5.5万元失踪 离婚妻子被诉上法庭判还借款上海在线咨询 2021-01-15王某向老同学借款5.5万元后玩起了失踪,债权人张女士和陈女士将王某及其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还款。但王某妻子却说,与王某离婚已近1年,其债务与己无关。由于王某借款时间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原因,今天(9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王某及其妻子共同归还借款5.5万元,并赔偿财产保全费590元的一审判决。 张女士与王某是老同学,已有10多年没有见面了。2007年11月28日,王某突然找上门来,寒
-
离婚时妻子向丈夫借款应该还给谁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3给你一个简单的解决办法,就说那个5万块是找你哪个亲戚借的,还有,在你结婚后还找你什么人借过钱,或者找银行贷过款,这些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你妻子承担一部分,你妻子对这些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无论是否离婚,即使离婚后也一样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招会让你要回那5万元钱的。不过要把证据准备齐全。不要露出马脚来。
-
离婚后丈夫向妻子借款怎么办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51.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很少会有借据,那么还有什么能证明确实存在这两万元的借款以及借款的时间要明确。2.您要明确这两万元的用途,是您丈夫做什么用而借?假如是作为共同生活使用,那么即使赔偿,也是夫妻双方的债务。3.如果是您丈夫的个人用途,那么属于个人债务,他需要偿还。4.离婚的同时对这两万元借款问题进行协商。5.如若在诉讼时效内,也可以由当事人,即您的父母可以委托您就上述借款进行起诉。
-
丈夫以妻子名义向妻子借款,妻子以丈夫名义向丈夫追索巨额借款行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0可以,请参照以下案例:无借条凭银行转账单要回借款获法院支持讯(黄戌娟彭冬林)因关系甚好,家住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的吴瑞华先生借钱给亲戚胡卫东没有写借条,可当吴瑞华要求胡卫东还钱时,胡卫东却不承认了。吴瑞华没法,只好收集通过银行转账的凭证,将胡卫东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借款60万元。近日,吴瑞东的请求得到了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的支持。吴瑞华称,吴瑞华和胡卫东的妻子是表兄妹关系,多年来,两家关系友好,经
-
丈夫向妻子借款,出具欠条,妻子不还,离婚时该借款款如何处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一、根据您的描述,本案借款的来源根据情况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如夫妻双方并未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即该借款约定有效,男方应当偿还。2、如夫妻书面约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丈夫向妻子借款并出具欠条的情况下,应当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