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6:31:39 407 人看过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有下列构成要件: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活动的单位。

2.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4.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一、非法采集血液罪有哪些罪名?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血液或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有权从事采集血液的单位;

4、主观要件,主观为过失。

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主体是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主观为过失。

三、非法采集血液罪有哪些罪行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理解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含义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收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者生产血液制品的单位,应当预见本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造成他人健康受损的后果。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收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会判得重吗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
    2023-07-07
    412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怎么构成非法供应事故罪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正确表述应为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其构成要件是: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要怎样判刑?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
    2023-07-28
    343人看过
  • 血液制品事故罪判决的标准
    制造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血或制造的;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对单位处以罚款;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什么是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
    2023-08-08
    288人看过
  • 血液制品事故罪具体什么刑法规定
    非法采集、供血、制作、供血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特别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血或者生产、供血产品的部门,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1、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通过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2、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严重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引起的严重身体危害;3、其他危害他人健康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4条
    2023-08-06
    137人看过
  •  血液制品犯罪行为的构成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333条规定,制作、贩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非法制作、贩卖血液制品罪,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为故意。因此,制作、贩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制品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侵犯的客体是血液和血液制品。2、客观要件: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行为人行为人制作、血液制品的行为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责任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事。同时,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3-10-15
    468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区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与非罪界限时,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必须系非法。非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违反国家的操作规程;二是指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资格。如果系合法而为之则不构成犯罪。其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必须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事实上,非法采集、供应的血液或者非法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作为判断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据之一。当然,具体判断时还应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果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一般亦不构成犯罪;但情节较重的,则可以
    2023-03-26
    345人看过
  • 包括哪些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该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怎么判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3-07-29
    263人看过
  • 怎么判刑了?非法制作血液事故罪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罪的主体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怎么判刑犯了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属于实害犯,只有实际上造成了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后果,才能构成本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8-14
    267人看过
  • 中国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属于本条规定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采供血机构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单采血浆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一)血站未用两个企业生产的试剂对艾滋病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
    2023-06-17
    101人看过
  • 刑法对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该咋惩罚
    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判刑,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以下内容: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犯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严重吗?犯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严重的。该罪的量刑规定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二、中国对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供应血液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3-12
    315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罪与非法采集血液制品罪的界限是什么
    犯罪主体不同。1、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2、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一、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1、客体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3)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
    2023-02-28
    212人看过
  • 刑法对刑事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会怎么样量刑处罚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1、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2、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中国对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本罪是指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中国对于采集血液罪的判决是什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2023-06-22
    50人看过
  • 强迫卖血罪非法采集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两罪都是故意犯罪,都是血液犯罪,但两罪在犯罪构成上有严格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本罪侵犯的是三种直接客体,而后者则仅侵犯了两种直接客体,没有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等人身权利。(2)行为方式不同。本罪是强迫的行为,而后者则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即前者是将血液非法地作为商品加以出卖,而后者则没有作为商品出卖血液,而是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血站,拉自采供血液。(3)犯罪形态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后者是危险犯。(4)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也不同。(5)处罚的严厉程度不同。本罪由于在立法上与非法组织卖血罪一样,采用了转化犯的立法技术,故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后者没有这一立法特点,故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强迫卖血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绝不允许把血液作为商品进行倒买倒
    2023-08-14
    319人看过
  • 如何确定构成制造伪劣产品罪?
    构成制造伪劣产品罪的要件:1、本罪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4、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制造伪劣产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制造伪劣产品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追究是:1、销售额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销售额在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判二年至七年有期徒刑;3、销售额在五十万元至二百万元,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4、销售额在二百万元以上,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并处或单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
    2023-08-09
    12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采集血液,采集血液,制作血液制品罪的构成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非法制造血液是否构成非法制作血液事故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6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一般会这样判: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制作血液制品罪应当如何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构成制造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事故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0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犯罪构成: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观上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实施了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 2022年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4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