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规定的姓名权属于什么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1:05:00 53 人看过

一、在我国规定的姓名权属于什么权利?

姓名权在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实际上是属于一种人格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将其姓名登入户籍登记薄。弃婴应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公民的姓名一经登记,就成为公民的正式姓名,并开始受法律的保护。

二、姓名权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要看具体的情况的,公众人物的姓名权,不是人格权利,而是一种财产权,确切地说是知识产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三、姓名权是相对权吗

姓名权不是相对权。姓名权属于人身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所有的人身权都是绝对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他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由于相对权的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他对抗的是特定的义务人,因此又称为对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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