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人物:究竟是谁被视为首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8:30:19
238 人看过
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规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在定罪量刑中具有重要作用。在集团犯罪中,首要分子是严惩的对象。主犯是组织和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由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如何认定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
首要分子是指聚众斗殴的组织者,策划者,纠集者,指挥者,积极参加者指在聚众斗殴中发挥主要作用或在斗殴中直接致死,致伤他人者。在幕后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在聚众及准备斗殴中行为积极并起重要作用的,应认定为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首要分子是指聚众斗殴的组织者,策划者,纠集者,指挥者,积极参加者指在聚众斗殴中发挥主要作用或在斗殴中直接致死,
致伤他人者。在幕后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在聚众及准备斗殴中行为积极并起重要作用的,应认定为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究竟哪些情况才可以被认定为自首?
488人看过
-
“执行难”解决究竟要靠谁
124人看过
-
高空坠物伤车伤人,究竟由谁赔偿
186人看过
-
厂房被拆,究竟谁是强拆主体?
435人看过
-
追问电梯事故伤人:究竟谁来担负“首责”?
143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究竟该告谁
21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
最新文章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究竟伤人谁?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1高空坠物造成人员受伤后,如果能够确认具体的加害人,那么当事人可以向具体加害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如果无法确认具体加害人的,可以请求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而免责。
-
重婚行为究竟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01、认定重婚的行为有: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对于犯重婚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或者提出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审判,认定犯罪事实成立,对重婚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判处刑罚的,会对其会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
-
究竟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自首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4可认定为自首的情况:受到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到案;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曾向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投案;存在亲友将被告人送去投案的事实;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等等
-
物权和债权究竟谁大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51、物权优先于债权,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时,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享有的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
-
究竟哪些情况才可以被认定为自首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5可认定为自首的情况:受到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到案;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曾向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投案;存在亲友将被告人送去投案的事实;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