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案件有哪些受理机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1:05:23 413 人看过

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当事人的起诉,人民法院认为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原告向有管辖的法院另行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离婚案件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起诉离婚的具体条件包括: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涉外婚姻和事实婚姻。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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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3日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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