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期内要出售是否违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4:21:00 128 人看过

房屋出租期内出售不属于违约,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出租人应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不得侵犯其优先购买权

一、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么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这种做法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但是若出租人的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或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或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

二、出租人卖房未通知承租人有什么法律后果

出租人卖房未通知承租人的法律后果有:买卖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至租期届满,届满后按照合同约定退房。出租人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房东进房子是否可以报警

虽然房屋所有权属于房东,但租户享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侵犯了租户对房屋的使用权。承租人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或提起诉讼。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但是,除非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承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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