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焚毁属于物权消灭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4:55:28 366 人看过

一、汽车被焚毁属于物权消灭吗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标的物灭失。物权的标的物如果在生产中被消耗、在生活中被消费,如油料燃烧、食物被吃掉、汽车报废;或者标的物因其他原因灭失,如地震、大火导致房屋倒坍、烧毁。在这些情况下,由于标的物不存在了,因而该物的物权也就不存在了。值得注意的是,标的物虽然毁损,但是对于其残余物,原物的所有人仍然享有所有权。此外,由于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在担保标的物灭失或毁损时,担保物权续存于保险金、赔偿金等在经济上为该标的物的替代物之上。

二、什么是物权消灭

物权消灭指因某种法律事实,致使物权与其主体分离,即权利人的物权丧失。物权的消灭与物权的转让不同,前者系物权的绝对丧失,后者系物权的相对丧失,比如权利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通过合同方式出卖或赠与他人,此时一方当事人的物权消灭,而他方当事人的物权却相对发生了。

三、物权消灭的几种情形

(一)标的物灭失。即物权因标的物之灭失而消灭。但是,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留置权及质权,因担保物灭失而得受赔偿金时,该赔偿金因为是担保物之代替物,其效力得及于该代替物,故此时担保物权并不消灭。

(二)约定存续期间届满,或届满前当事人以合意使物权消灭。

(三)因法定原因而撤销。如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的规定,2年未动工开发者,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将被无偿收回。

(四)担保物权因其所担保债权消灭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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