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借款保证合同需注意什么事项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10:12 224 人看过

一、签借款保证合同需注意什么事项

签借款保证合同需注意以下事项:

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2.不要人情担保。

3.不要贿赂担保。

二、借款的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的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三、借款担保人写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保证人为借款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写的保证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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