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6:36:11 451 人看过

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一)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二)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3、明显超过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4、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5、变卖财产未由合同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三)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的

1、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的;

2、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

3、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4、明显超过申请数额、范围执行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5、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

6、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另外,解释第5条也规定了另一种情形,即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以殴打或者唆使他人以暴力行为,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比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

在遇到要求国家赔偿的情况时,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是否因司法环节出现错误导致需要国家赔偿。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情况下我们要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民事诉讼的国家赔偿,不能随意判定国家赔偿,这是对民事案件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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