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销的到期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要如何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20:12:57 286 人看过

一、抵销的到期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要如何办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被执行人请求抵销,请求抵销的债务符合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或者经申请执行人认可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债务性质不得抵销的以外,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若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得抵消的,该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如何继承债权,债权人死亡债务人不还债如何办

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被继承。因为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随被继承人的存在而存在,随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总的来说,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也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如果债权人死亡,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被继承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由债权继承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人不还债,可以同债务人进行协商,如果债务人知情,并且明确赖账,那么建议走法律途径,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债务人履行还债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债务人有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原本与债权人的利益无关,但是债务人为逃避债务,恶意低价处分,就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如果受让人对债务人低价处分财产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构成恶意,因此,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的低价处分行为,保存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未到期能否抵消?了解债务抵销的条件!
    债权没有到期不能要求债务抵消。进行债务抵消必须是到期债务,目的是保障债务人的期限利益,但是如果请求债务抵消的一方债权已经到期,是可以请求债务抵消的。一、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二、债务抵消的条件如下:1、双方互负债务,并且请求方债权到期。2、债务须合法。3、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三、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主要有如下几种:1、性质上不得抵消。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
    2023-12-20
    241人看过
  • 债权抵销的方法与法律禁止抵销的债权
    一、债权抵消的方法有哪几种?债权抵销的方法有:(一)合意抵销。抵销须有主动(抵销)债权人与受动(抵销)侵权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二)法律上的抵销。抵销须有主动债权人向受动债权人为抵销的意思表示。主动债权人依法律行为抵销的抵销权,属形成权,因此其抵销不得附条件、附期限、否则无效。当抵销的意思表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且主动债权与受动债权均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时,抵销始发生效力。当主动债权的给付利益与受动债权相等时,债消灭,但主动债权的给付利益大于或小于受动债权时,抵销只就对等数额的给付利益范围内消灭债权。抵销的法律效力有:第一,双方互负债务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双方债务数额相等时,其互负债务均归消灭。双方债务数额不等时,债务数额较叫之一方的债务消灭,而债务数额较大方仅消灭债务的一部分,效果与部分清偿相同。对未被抵销之债务数额,该方债务人仍应负清偿责任。第二,债的关系溯及最初可以为抵销时消灭。
    2023-06-04
    309人看过
  • 债权抵销权可以抵销吗
    债务是可以抵销的。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种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类支付。如果双方相互负债的目标种类不同,允许抵消,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就难以实现。用于抵销的通常是同一种货币或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质量不同,质量高的人和质量差的人抵消,对被抵消的人不利,必须允许。如果一方或双方的债权目标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特别是在用类别物债权抵消特定物债权时,不允许。3、双方债务必须到期偿还期。抵押具有相互偿还的作用,双方债务已经到期,必须开始抵押,债务未到偿还期,债权人不能要求履行,不能用自己的债权作为抵押。否则,债务人将在期限前偿还。如果偿还期限的利益是为债务人设置的,原则上债务人必须提前偿还。此时,债务人主张用自己未偿还期限的债务抵消对
    2023-08-05
    275人看过
  • 不得法定抵销的情形
    一、不得法定抵销的情形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二、法定抵消要具备哪些条件1、双
    2023-06-06
    222人看过
  • 如何行使抵销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通俗来讲,法定抵销权的成立有四个要件:1、须双方互负债务,换言之,双方互享债权。主张抵销的一方债权是主动债权,被抵销的一方债权是被动债权;2、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品质相同。例如,债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3、须主动债务已届清偿期,被动债权无须到期;4、须双方的债务均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律师补充: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思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抵销权既可以通知的方式行使,也可以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抵销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一经生效,其效力溯及自抵销
    2023-05-07
    396人看过
  • 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是什么意思,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
    约定抵销,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所为的抵销,不受法律规定的抵销条件的限制,只要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抵销的根据不同。法定抵销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方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2)对抵销债务的要求不问。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3)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4)程序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
    2023-12-17
    71人看过
  • 破产中债权人的抵销权是如何体现的
    《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清算前相互抵销,这就是破产抵销权。破产抵销权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到破产程序终结前的期间内行使;有破产抵销权的债权人应依破产程序申报债权;破产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后,超出抵销额以外的债务仍然存在。破产法中禁止抵销的情形1、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财产负有债务的。因为破产宣告前的债务是对破产人产生的,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则是对破产财产产生的,两者主体实际上并不相同。破产财产是用于清偿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如允许这种债务抵销,就会在债权人间出现不公平清偿的现象。例如,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后购买破产企业财产,负有债务,不予清偿,却用其不能获得完全清偿的破产债权来全额抵销,从中渔利,使其他破产债权人可分得的破产财产减
    2023-02-24
    342人看过
  • 如何达到法定抵销的条件?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双方互负债务,共享债权,抵销的基础是双方既互相负债又互相分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没有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没有债务,没有抵销;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到了履行期限,才能主张抵销,否则,就等于强迫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清偿期债权可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例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中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的利息;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类型相同,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征相同,例如,它们都支付金钱,或者交付相同类型的物品。质量相同,指标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债务类型质量不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什么是法定抵销法定抵销是指两人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且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主张以自己的债权与对方的债权按对等数额消灭的单方意思表示。(1)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
    2023-07-02
    247人看过
  • 法律对债权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抵销权是指法律对债权人行使抵销权的权利有哪些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当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不得附条件或期限抵销。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质量不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破产中债权人的抵销权是如何体现的《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清算前相互抵销,这就是破产抵销权。破产抵销权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到破产程序终结前的期间内行使;有破产抵销权的债权人应依破产程序申报债权;破产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后,超出抵销额以外的债务仍然存在。破产法中禁止抵销的情形1、在破产宣告后,
    2023-08-08
    398人看过
  • 合同中能否约定不得行使抵销权
    可以约定,不得行使抵消权。民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一、民法典中三角债务应如何处理三角债务的三方如果是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三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怎么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呢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1、免除使债务消灭。2、免除消灭
    2023-03-20
    250人看过
  • 先到期债权是否可抵销未到期债务
    从法理上来说,因为未到期的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所以就其已到期的债权,其有权主张如何实现。实现的方式则包括了抵消。而已到期的债务人到期的是债务,不是他对未到期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所以其债权没有到期,则其未经对方同意,不能主张抵消。从实务上来说,因为未到期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已经确定,如利息、违约金等都可以立即予以明确;而已到期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仍未完全明确。所以其主张抵消,如提前还款可能会导致对方的损失,如导致对手方的利息损失等。故此时其主张抵消应当得到对方即未到期债务人(已到期债权人)的同意。一、抵销要满足哪些条件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
    2023-03-22
    172人看过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
    (1)抵销的根据不同。法定抵销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方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2)对抵销债务的要求不问。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3)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4)程序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
    2023-06-13
    240人看过
  • 债的清偿抵充和抵销如何区别
    法定抵销是一种形成权,只须抵销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发生使债消灭的法律效力;约定抵销,是契约的抵销,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所为的抵销。法定抵销有以下几项构成要件:双方互负有效存在的债务;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及品质相同;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双方债务均为适于抵销的债务。但是在约定抵销中,双方的债务标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只要双方抵销的合意不影响第三人的利益即可;且双方达成抵销的合意,应视为双方放弃期限利益或放弃抗辩。在现实生活中,抵充与抵销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有可能产生混淆现象。与抵销相比,债的清偿抵充有以下区别:首先,方向性。抵销情况是双方互负债务;而清偿抵充则单向性,强调侧重债务人对债权人负债务。其次,期限性。法定抵销中一般情况下主动债权应该已届清偿期;抵充中,对抵充的债务无已至清偿期要求。再次,形式性。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是形成权,抵销权人必须通过意思表示的方式向对方做出,才发生法律效力;抵充
    2023-05-02
    19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债务人如何行使抵销权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有:1、债务人可以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或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等情况下,向受让人主张抵销。2、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4、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一、抵销权是否属于抗辩权1、抵销权不属于抗辩权。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有不依破产程序以破产债权在破产分配前相互抵销的权利,是属于形成权的一种。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
    2023-06-23
    2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当事人之间到期债务的抵销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5-01-06
      在债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任何一方都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互抵销。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有些债务是不能相互抵销的。当事人主张抵销时,需要通知对方,并且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同时,抵销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或期限。
    • 抵销性违约金是怎么回事?主动到期的债权可以抵销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6
      若符合《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破产抵销权,则未到期债权也可以作为被抵消的对应债权。但是,如果是民法上的抵销则不可以抵销,因为民法上的抵销权要求必须双方互负的债权债务已届清偿期限。
    • 债权债务的抵销的要件有哪些,公司要如何处理债的抵销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
    • 什么是债务相互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权,如何行使债务的相互抵销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债务相互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灭。债务相互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权债务,均须合法,其中一个债为不法时,不得主张抵销, (3)按照合同的性质或者依
    • 抵销的法律条件是什么债权法定抵销债权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8
      债的法定抵销需满足下列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