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4:21:59 315 人看过

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一、什么情形下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二、承诺延迟中承诺延迟和承诺失效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

承诺延迟的情况有:

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

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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