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与遗忘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1:33:16 496 人看过

(一)遗失物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在我国法学界,学者们对遗失物所下的定义各不相同。王泽鉴认为:“遗失物者,指无人占有,但为有主之动产。”谢在全认为:“遗失物者,系指非基于占有人之意思而丧失占有,现又无人占有且非为无主之动产。”王利明认为:“遗失物是指无人占有但属有主物的财产”高飞认为:“遗失物是指有权占有人非出于己意而丧失占有,于被拾得前又无人占有的有主动产。”综合以上关于遗失物的定义,我们可以得知其构成要件:

1、必须为动产。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认为不构成遗失物。

2、必须无人占有。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道遗失物的下落,也不妨碍遗失物的构成。

3、必须不是无主物。如果是无主物则有可能界定为遗弃物或其他。

(二)遗忘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对于遗忘物的定义,法学界的认识也存在很多差异。郑玉波认为:“遗忘物是指物主遗忘于他人私宅或车船飞机上之物”;马新彦认为:“遗忘物是指所有人有意识地放置某地,但非故意地遗留或遗忘的物”。王作富认为:“理论上遗忘物是指财产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的将所持财物放在某处,因疏忽忘记拿走。”

对于上述定义,郑玉波的定义将遗忘的地点确定于“他人私宅或车船飞机”,马新彦的定义将遗忘物的权利人统一定义为“所有人”,都是缩小了遗忘物的适用范围。王作富的定义也是从“理论上”讲,实际法律规定中并没有规定。也有学者认为:“遗忘物,又称为遗失物,是指非出于占有人或所有人之本意,偶然失却占有之动产。”事实上对于遗忘物的概念至今也无一定论,学者们也是各抒己见。综合上述定义我们将遗忘物的构成要件归纳为:

1、须为有主的动产。不动产同样不构成遗忘物。

2、是占有人置于某处的动产。

3、因占有人的疏忽而失去占有。

4、须有人占有。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

1、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

2、从拾得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而言,拾得人对于所拾之物是遗忘物还是遗失物,往往会有直观的判断。侵占遗失物侵占遗忘物负法律责任迥然,一个只是作为民事纠纷来调解,而另一个要遭受国家刑罚。原因就在于,如果这两种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主观恶性是不同的。侵占遗失物的主观恶性小,所以只赔偿;侵占遗忘物的主观恶性大,所以要受刑罚惩罚。

3、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正是遗忘物物主的遗忘行为造成场所管理人对遗忘物自动取得占有,不管管理人是否发现并拾取遗忘物。

4、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在拾到他人的遗失物和遗忘物时,遗失物遗忘物的所有权仍然归失主所有,拾到者不能将其私自占有,否则可能会涉及到构成侵占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拾到他人物品之后无法找到失主,应将其上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发布公告请失主认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一、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1、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2、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至脱离自己的控制。3、我国刑法只规定侵占遗忘物,而未规定侵占遗失物,也就是说侵占罪只能是侵占遗忘物,而与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二、丢失物品金额多少可以立案在法律上并未规定,一般对于丢失的财物,公安机关是不会按照刑事案件予以立案的,要根据是否存在侵占财产不还的情况来立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人应将其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
    2023-04-23
    400人看过
  • 遗忘物与遗留物的区别
    一、遗忘物与遗留物的区别1、与遗忘物不同的是,遗留物尚未脱离物主的实际控制,是物主有意识置放某一地点或虽无意识但仍置于自己直接控制的地点之物。2、一般情况下,对遗留物置放的位置、状态可以较容易判断,但有些情况下,作出准确判断还要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二、盗窃与侵占的区别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罪与盗窃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罪,但是,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是很多的,表现在:1、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自己持有的他人之动产或不动产以及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而盗窃罪的对象仅限于他人持有的动产,相对于行为人而言,若遗忘物遗落于他有权控制的范围内,或者由其发现了埋藏物,则遗忘物、埋藏物不可能成为盗窃的对象。2、客观方面不同。表现在以
    2023-06-19
    301人看过
  • 侵占罪的遗忘物的概念是什么
    一、侵占罪的遗忘物的概念是什么?这里所说的“遗忘物”,是指由于财产所有人、占有人的疏忽,遗忘在某处的物品。在实践中,遗忘物和遗失物是有区别的:遗忘物一般是指被害人明确知道自己遗忘在某处的物品,而遗失物则是失主丢失的物品,对于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的不得按本罪处理。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而,物主与物之间的特有关系只是一定程度的松弛或减弱,但并未因此而消失。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所谓的遗失物是指不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思而偶然失去的占有的动产。因其一般不知物之所在,故称为遗失物。二、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023-04-13
    465人看过
  • 侵占罪的遗忘物的概念是什么
    一、侵占罪的遗忘物的概念是什么?这里所说的“遗忘物”,是指由于财产所有人、占有人的疏忽,遗忘在某处的物品。在实践中,遗忘物和遗失物是有区别的:遗忘物一般是指被害人明确知道自己遗忘在某处的物品,而遗失物则是失主丢失的物品,对于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的不得按本罪处理。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而,物主与物之间的特有关系只是一定程度的松弛或减弱,但并未因此而消失。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所谓的遗失物是指不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思而偶然失去的占有的动产。因其一般不知物之所在,故称为遗失物。二、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023-06-01
    409人看过
  • 遗失物与遗忘物与盗窃罪之间的联系
    一、遗忘物、遗失物能否都成为盗窃罪对象所谓遗忘物,是由于物主主观上的疏忽,而将财物遗忘在某一特定的地方。其特点是,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够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而,物主与物之间的持有关系只是一定程度的松弛或减弱,但并未因此而消失。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因此,一般来说,利用物主与物之间持有支配关系松弛之机,拎走他人财物,造成物主无法恢复对该物的实际控制支配状态,就是直接故意侵犯他人持有权的行为。对其中情节严重的,应按盗窃罪论处。例如,李×在买火车票排队时,把照相机放在一旁窗台上,买完票后忘记拿照相机,当他走出20米远时,猛地想起被遗忘的照相机,再回去寻找,照相机已被别人拎走。其间时间间隔不过5分钟,距离不过20米远。很明显,遗忘物还在遗忘者支配力可以达到的范围内,拎走照相机的行为,无疑使物主无法
    2023-06-01
    326人看过
  • 遗失物与遗忘物都该怎么处理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处理是:个人拾得遗忘物应当归还失主,如果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应当查找遗失物丢失人,请其认领。或者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遗失物与遗忘物处理方法是什么不管是拾得遗失物还是遗忘物都应当返还失主,找不到失主的应当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应当查找遗失物丢失人,请其认领。或者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缴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23-07-31
    44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遗失物与遗忘物有区别吗,捡遗失物构成侵占罪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9
      略微区别,一个是“丢了”,一个人“忘拿了”。捡到遗失物还不是犯罪,物主要求返还时拒绝返还,就到侵占罪了
    • 遗失物与遗忘物有何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遗失物和遗忘物的区别有性质不同,遗忘物指物主记得自己财物的遗置时间和地点,由刑法调整,遗失物指物主不记得财物的遗置时间和地点,由民法调整。其次是适用法律不同,按照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遗失物是一个特定的法学术语,是指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须
    • 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5
      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 1、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 2、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至脱离自己的控制。 3、只规定侵占遗忘物,而未规定侵占遗失物,也就是说侵占罪只能是侵占遗忘物,而与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
    • 遗忘物与遗失物有何区别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8
      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 1、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一个地方,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 2、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一个地方,以至脱离自己的控制。 3、只规定侵占遗忘物,而未规定侵占遗失物,也就是说侵占罪只能是侵占遗忘物,而与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
    • 遗忘物与遗失物有什么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
      两者的区别有: 1、从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 2、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 正是遗忘物物主的遗忘行为造成场所管理人对遗忘物自动取得占有,不管管理人是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