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与实际交房存在差异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4:43:41 329 人看过

实际交房与预售合同不一样的处理办法。实际交房与预售合同不一样,属于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实际交房与预售合同不一样的,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看能否通过协商达成,更换与预售合同一样的房屋,进行解决处理;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3、购房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处理实际交房与预售合同不一致的问题。

预售全装修交房前不应擅自拆除样板房

去年,市民汪先生在媒体上看到一则全装修楼盘的广告去买房。在售楼现场被该楼盘的样板房所吸引,便买了一套预售的全装修商品房,约定今年7月份交房。今年6月份汪先生发现开发商原先设置的样板房已经被拆除。那么对于设置样板房的全装修商品房,在实际交房前开发商能否拆除样板房呢?目前大部分房产开发商会为全装修楼盘促销需要设置实物样板房,但也确实发现有些开发商在实际交付全装修房之前拆除样板房。开发商的这种做法并不合法。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来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也就是说,除非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表示样板房不是交房标准。否则,样板房将成为全装修房屋茭付时的最低验收标准。购房者在接收房屋时可对照合同对装修设施的品牌、型号、质量、标准逐一进行检查和试用,并与样板房进行详细对照;如实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低于样板房标准,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更换。因此,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恢复样板房,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专家提醒购房者,开发商在实际交付全装修房之前拆除样板房,意在模糊其实闲交付的房屋与样板房的差距,导致购房者对照样板房进行验收的权利落空。专家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全装修房时,应要求开发商将样板房本身的具体标准详尽列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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