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公司名义向银行借款,公司破产,如何还银行借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4:30:47 271 人看过

股东以公司名义向银行借款,公司破产,若是滥用了法人的独立地位的,此时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应当对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破产后应当进行清算。

一、公司被吊销对股东的影响

对股东的影响:法定的清算责任: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赔偿责任: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将法人列为被告吗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将法人,也就是法定代表人列为被告。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此,在公司法人无法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将其作为被告。此外,对于一人公司的财产与法人是否混同,主要审查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晰、是否经过外部审计等进行综合考量。为此,公司应尽可能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规范公司的财务制度,同时,法人还需要做到其个人或配偶的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即不要以法人个人或者配偶的银行账户收取公司的货款,公司的资金也不要随便转到法人股东个人或者其配偶名下的银行账户,以使公司拥有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清晰明确的财务支出,以防债权人动辄启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为公司债务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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