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严格宅基地登记审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21:46 256 人看过

为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莘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国土资源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关口,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规定,并对超占面积的宅基地在办理登记时的处理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国土资源所长是宅基登记发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对登记发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凡责任心不强,马虎从事,导致土地证书被撤销的,追究所长或主办人员的责任;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除给予有关人员行政处分外,触犯刑律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宅基地登记相关文章
  • 哪些地不能审批宅基地
    我们知道审批宅基地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但是有些地方是不能进行申请宅基地的。但是好多人对这一情况是非常不了解的,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所以现在好多人对于什么地不能审批宅基地是非常感兴趣和关注的,所以接下来要说的问题就是什么地不能审批宅基地?不符合批建要求的都不予批建,一般要求必须符合地方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活动都不允许批建。一般情况下,建筑施工是不允许批准的:所提议的土地已被纳入征收范围,而托收部门明确拒绝建房;该村庄已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革计划;不符合农村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控制道路规划控制红线,控制紫线文物,控制绿色空间的绿线,控制地表水的蓝线,控制黄线的黄线使用基础设施用地;(三)在消防、燃气、电力、河道、水利设施等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房屋;不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的其他法律、法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
    2023-05-08
    420人看过
  • 宅基地停止审批后果
    农村宅基地一般不会停止审批。因为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成员有权利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国家强调保障农民的住宅及建房权益。但是对于相关私建、违建等审核会更加严格。一、政府收回宅基地补偿标准一、国家收回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规定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
    2023-06-23
    258人看过
  • 审批宅基地卖可以吗
    宅基地纠纷
    一、审批宅基地卖可以吗审批宅基地卖可以吗?答案是否定的,我国宅基地使用者是不可以出售使用的宅基地的。农村的地是集体的,村民只有使用权,只能是转让(转让对象为本集体成员)。如果是转让其性质只能是村民之间或买卖双方的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虽未明确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但上述法条规定的立法本意就是禁止村民向本集体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二、宅基地纠纷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
    2023-05-06
    488人看过
  • 旧宅基地证有没登记
    一、旧宅基地证没有登记之前的各类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关于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的确权是一个历史延续的过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很多地方都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农民宅基地和房屋进行了各种形式的确权登记,颁发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各类证书,这些证书是经过认真的地籍和产权调查、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颁发的,是农民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财产权的有力证明。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二、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有什么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
    2023-05-06
    486人看过
  • 宅基地审批后多久需要重新审批
    若是申请了宅基地审批后,在一定时间规定内没建房是会被收回的,其无特殊情况限期二年。《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
    2023-07-03
    152人看过
  • 补登记宅基地证手续
    房屋买卖协议
    一、补登记宅基地证手续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二、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补办需要材料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2023-05-06
    70人看过
  • 杞县农村宅基地登记的相关法规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用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厨房和院落用地。第三条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第五条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利用荒废地、岗坡劣地和村内空闲地。村内有旧宅基地和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和人工牧草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商品粮基地、蔬菜基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等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第六条农村居民建造
    2023-05-22
    202人看过
  • 宅基地怎么审批和确权
    宅基地如何审批?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宅基地如何确权?(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之前建房使用的宅基地,虽然超过规定的面积,但可维持现状。今后拆迁、改建、翻建房屋时,要严格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审批。(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以后到198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宅基地超面积的,要经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政策处理后,再行确权。(3)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
    2023-03-04
    216人看过
  • 乡宅基地审批表有用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乡宅基地的审批表是有用的。一、宅基地互换的程序有哪些本集体的村民之间互换宅基地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互换宅基地,究竟具体应当履行什么审批程序,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我国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程序,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般是由村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互换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不应严于宅基地的取得审批程序。《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
    2023-02-24
    308人看过
  • 宅基地审批归什么部门
    农村宅基地审批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宅基地的申请;讨论通过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一、有宅基地但是没过户的房屋是谁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没有过户的,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属于农民自己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
    2023-03-31
    470人看过
  • 余干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余干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办法加大宅基地管理,严格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要突出“三个严格”:1、严格审批。严格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程序和依法审批程序,明确了申请、呈报、审查、审批、勘察、验收、发证等各环节具体要求。2、严格标准。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基础上,实行“三榜公布、三到现场”审批机制,强化群众参与监督,并对每个环节严格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在最短时间内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3、严格管理。进一步强化农宅管理机构和基层中心所职能作用的发挥,在受理宅基地申请和审核把关过程中,严格申请审批书、村民会议记录、张榜公布结果、“两图一表”、勘察卡片等各项资料的呈报审查,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材料农村宅基地审批需提供以下材料:1、新批宅基地需提供:(1)、个人申请(2)、公示材(一)申请农村村民修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由本人向集体经济合作社提出申请,
    2023-06-26
    241人看过
  • 哪些是违规审批宅基地
    一、哪些是违规审批宅基地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不符合以上情况的,都属于违规审批宅基地。二、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三、结婚前的宅基地配偶有份吗结婚前的宅基地属于婚前
    2023-05-06
    93人看过
  • 宅基地审批申请书范文
    一、宅基地审批申请书范文____村民委员会:我是本村村民____(阐述下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家庭现状),因________(阐述自己实际情况,无房,与父亲分家,需要地方居住等),现申请土地的划拨及在该土地上建房。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规定,特申请审批宅基地,敬望批准。附: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具体的农村宅基地申请理由可以视情况而定)。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宅基地申请的条件《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
    2023-04-30
    334人看过
  •  宅基地资格权审核规范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分户和宅基地的问题。虽然子女结婚等原因需要进行分户,但缺少宅基地的话,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案: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由于子女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进行分户,但是缺少宅基地的话,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案。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自 然 灾 害 等 情 况 下 , 如 何 解 决 宅 基 地 搬 迁 问 题 ?在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宅基地搬迁问题可能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宅基地搬迁问题应得到妥善处理。首先,针对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政府可以采取特殊措施,例如提供临时住所、优先安排住房等,解决受灾群众的
    2023-09-02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宅基地登记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宅基地清理登记审批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2
      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座落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地籍调查意见调查员签字:年月日所(分局)长审查意见签字:年月日地籍科审核意见责任人签字:年月日分管领导意见签字:年月日局长意见签字:年月日
    • 北京市严格审批农村宅基地有申请要求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30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 宅基地如何申请、报批、登记发证?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5
      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申请使用宅基地修建住宅的,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申请确权登记发证。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如何审批宅基地?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农村村民建住宅可以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标准的,不得再申请使用宅基地,也不得在农村购买住宅。但由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护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
    • 审批农村宅基地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1
      一、本人提出申请——村社签章——国土管理所——片区负责人员安排人员会同村建实地选址定点——国土管理所——县国土房管局——国土管理所——建房户。二、农房审批,应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严格审查申请用地的资格和用地标准,在新村居民点之外,原则上只能利用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建房,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新村居民点之内,农村居民宅基地控制标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每户用地最多不能超过150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