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2:15:42 474 人看过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律师补充:

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国土资源部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查看)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当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正在加快推进。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查报批工作,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对规划编制工作和规划审查报批程序作出什么样的新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为进一步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记者采访了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为提高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办法》经反复修改论证后出台。记者:起草这个《办法》是出于什么考虑,与原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有何区别?王守智:1997年10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7号令颁布实施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提高规划的科学
    2023-06-05
    218人看过
  • 关于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我市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地规划已相继经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为认真贯彻各级土地规划批复精神,严格实施土地规划,加强土地管理,推动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实施土地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土地规划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精神编制的,既体现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精神,又紧密结合合肥市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对我市土地利用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的纲领性文件;对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实现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目标,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广泛深入地开展对各级土地规划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充分认识实施土地规划,加强土地规划
    2023-06-10
    313人看过
  • 国家相关土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市场动态研究
    (摘要)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我国当前国家土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市场动态等情况,受国家开发银行委托,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承担开展了本项目的研究。本项目课题组在广泛收集、研究已有的相关成果资料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的分析和研究工作。该项目经课题组近半年的努力,对我国当前的土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市场动态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国家土地管理制度与政策、法律与法规及其发展趋势本部分主要研究了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制度体系及其发展趋势,包括我国耕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征地制度、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供应制度(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出让)、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二级市场流转制度、土地监管制度等。2.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情况开展本项目研究时,正值国家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的修编,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规划之一,必将对我
    2023-06-10
    317人看过
  • 国务院批准首批十个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务院批准杭州等首批十个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准杭州、南昌、郑州、武汉、南宁、平顶山、安阳、荆州、湘潭、柳州10个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标志着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式进入批准阶段。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28个已获批;须报国务院审批的102个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有41个上报国务院,正在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据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本次杭州等第一批10个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批,标志着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式进入批准阶段。部计划以10个左右城市为一批的进度,进一步加快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报批,争取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工作。
    2023-06-05
    385人看过
  • 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的实施方针和目标第三章土地利用分区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五章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第六章实施措施第七章附则经2000年5月9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二OOO年五月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合理利用土地,依法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吉政函[1999]1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业经省政府批准的《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及所辖的长白县、抚松县、临江市、靖宇县、江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严
    2023-06-10
    269人看过
  • 征收土地补偿分配原则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一些农村部分村民的土地收益权得不到保护,与人们对村民自治的模糊认识有很大的关系,其所依仗的就是村民自治制度所赋予的一些权力,其实这是对村民自治权力的滥用。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任何形式的自治都不能同国家的依法行政相违抗,任何形式的自治章程都不能同国家的法律相抵触,任何形式的社区民主决定都不能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
    2023-03-21
    417人看过
  • 海南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三亚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日前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这是海南省首个完成编制并通过评审的市县一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是海南创新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思路和方法的结果,对其他市县的规划修编具有示范意义。参加规划评审的专家如是评价。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规划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已编制完成的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查,规划最终成果初稿也已完成,近期计划组织专家评审。另外,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已经专家论证,并经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初审,最近将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儋州、琼海、文昌、万宁、陵水、澄迈等用地矛盾较为突出的重点市县均已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传统的规划编制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即先国家、后省级再到市县一级,主要是涉及规划指标控制问题。参与省级土地规划编制的某承担单位有关负责人说。为满足海南开发建设的用地需求,海南省国土部门创新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和技术方法
    2023-04-22
    81人看过
  • 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有哪些
    根据丰台区土地利用现状,结合丰台区自然、社会、经济的实际差异,按照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和土地利用的主要用途,将全区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八个用途分区和中心城绿化隔离地区、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两个用途复区。第六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节耕地保护第36条严格控制耕地减少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引导各项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加强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建立耕作表土层储备、保护制度。所有建设占用耕地,须剥离、移走、异地安置耕地表土层,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保持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00公顷,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353.99公顷。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要尽可能控制在种植业内部,各类绿化带、防护林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
    2023-04-21
    121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请求审批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桂政报〔1999〕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均耕地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不足,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类用地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坚持土地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三、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到2010年,全区耕地减少量不得超过14.2万公顷,其中
    2023-06-10
    182人看过
  • 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受萧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xzc2009001二、项目名称: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三、采购内容:(1)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2)专题研究;(3)规划大纲编制;(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5)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6)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各项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土地规划甲级资质。(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4)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独立完成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标书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09年2月9日起至2009年2月28日,每天8: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在萧
    2023-06-07
    370人看过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范围广,内容丰富,不同级别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区域差异和级别不同,而侧重点和内容深度不同。但一般来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提供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和布局,找出土地利用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归纳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中反映出的土地利用特点和土地利用问题,分析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提出规划要重点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二)土地供给量分析:科学地评价土地质量是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充分运用土地质量评价资料。在土地质量评价基础上,对区域建设用地(城镇、水利、交通、特殊用地等)利用潜力和农业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利用潜力进行测算。同时对未利用地的分布、类型、面积进行分析,评价未利用土地适宜开发利用的方向和数量。(三)土地需求量预
    2023-06-15
    311人看过
  • 湖南省国土测绘管理局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暂行办法
    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审查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订本办法。一、审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下列规划由国土测绘管理局商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一)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编制的规划;(二)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三)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二、审查依据(一)党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三)国家和我省制定的规划编制程序规定;(四)国家和我省及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五)上一级规划;(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及其他调查资料;(七)当地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三、审查重点(一)编制原则:规划的编制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的编制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
    2023-06-10
    138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的通知
    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务院原则同意你们组织编制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纲要》,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意义重大。我国水土流失面广量大,危害严重。搞好水土保持不仅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脱贫致富和生态环境的改善,而且也关系到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国家能源、铁路、交通、工矿等方面的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按照《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组织实施。二、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切实抓好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工作。要贯彻落实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水土保持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在全国以黄河、长江为治理重点,同时要抓好其他江河的水土流失治理,以及各级重点防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
    2023-06-10
    499人看过
  •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16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的各项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导性文件,是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划修编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搜集,课题调研以及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的论证等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嘉峪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解决规划修编中的重大问题,重视土地利
    2023-04-22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哪些原则编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 国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分为哪几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答:分为三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谁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3-2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可采用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出让。
    • 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3
      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全省耕地总量不减少,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应当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设区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定城市市区的建设用地范围。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一般农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渔业用地区、城市建设用地区、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业矿业用地区、土地开垦区、禁止开垦区等。
    •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各该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在部门编制,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