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需要告知被告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7:42:42 496 人看过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需要告知被告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贯彻执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八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羁押地的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没有设立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由巡回检察人员或者派驻专职检察人员进行权利告知。

二、如何扩大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来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也就是说,所有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是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对象,案件来源就在看守所内,就是这些被羁押人员。

从各地实践来看,一般采取以下有效方法:一是全面告知权利。向每一名新入所人员告知捕后有权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注意使用生动的案例让入所人员了解该项权利如何行使,以及行使该权利后可能产生的正面效果,鼓励在押人员主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二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依托对外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以及检察官接待等活动,积极介绍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并展示办案实效。有的检察机关专门针对律师事务所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宣传,有的检察机关创新设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微信申请平台。三是用足用活依职权主动审查机制。采用“普遍撒网,重点打渔”的方式,安排专人定期对所有在押人员进行梳理筛查,甄别逮捕后可能不适宜或者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员,重点关注小额侵财以及危害金融管理秩序、轻伤类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社会危害性一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退赃退赔意愿强烈,法院轻缓判决率高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羁押期限可能超过刑期的案件,经初步评估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押人员依职权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在近几年中,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普及,大部分的公民的法律意识都会得到一定的提升,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做出了违法的事情,不仅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也会危害到他人的利益,在这里也是建议广大的公民,一定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整个社会的治安和秩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告知谁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审查起诉的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被害人
    2023-04-03
    417人看过
  • 移送审查起诉被告知人由谁进行告知
    移送审查起诉被告知人由公安机关进行告知,移送审查起诉主体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案卷材料移送给检察机关,因此由公安机关告知。移送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告知犯罪嫌疑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里有明文的规定:凡是由公安机关侦查并且结案的每一案件,都应该是做到罪犯的犯罪事实清楚,为案件所提交的各项证据充分正确,并且写出关于是否起诉的意见书,和所有的相关案卷材料以及证据一并移送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由检查员最终审查决定。这是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依据。一、审查起诉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
    2023-03-02
    175人看过
  • 重婚罪被告人需要羁押吗
    重婚罪如果被告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话,需要羁押。1、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自杀、妨害证据;2、不能保证及时到案及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3、存在再犯罪可能性。一、共同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如何走1、共同犯罪案件的管辖。就高不就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法院管辖。并案管辖: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2、共同犯罪案件的辩护。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应分别讯问。4、共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2023-03-15
    208人看过
  • 移送起诉告知书被告知人是谁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一、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否一样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不一样的,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与有逮捕的必要的,就会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侦监科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再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是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院公诉科请公
    2023-03-07
    355人看过
  • 审查起诉告知书要给犯罪嫌疑人吗
    1、审查起诉告知书本身就是要下发给犯罪嫌疑人的。2、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3、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1、一般而言,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
    2023-02-27
    302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什么意思?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人民检察以书面形式通知刑事案件申请人,该刑事案件的审查结果的一种文书。《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刑事案件羁押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这一规定明确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
    2023-04-13
    468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需要告知被告人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1
      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需要告知被告人。
    • 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是否需要告知被告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需要告知被告人。
    • 被告羁押需要通知家属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05
      一般来说。《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送拘留中心拘留,不得超过24小时。除不能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者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妨碍调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妨碍调查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审查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报告要去什么部门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7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后,向检察院提出的申请,由检察院对“是否继续羁押”进行审查;检察院可以自己主动(依职权)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审查。以前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部门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司法体制改革以后就变成了“捕诉”部门了,也就是说批捕的时候案子是哪位检察官办的,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也是向其提出
    • 需要领取告知书想知道法院告知书必须本人领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包括起诉书、免予起诉书、裁定书和判决书等),应当直接交给应受送达人;应受送达人不在,可以由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以上称直接送达。 三即使家属也不在,依据《刑事诉讼法》,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以依法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无需被执行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