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继承公证的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1:33:41 342 人看过

拉丁公证制度下,基于其对公证事项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双重审查,公证作为一种形式为其证明的事项具有证明力和执行力。就遗嘱公证而言,公证作为一种形式使遗嘱取得证明力与执行力。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之间若无争议,公证遗嘱的执行力即直接体现为遗产分割。继承人之间若发生争议,则应诉至法院。此时,公证遗嘱以其形式性形成对遗嘱内容的证明力,成为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在确认遗嘱效力后,法院判决依据遗嘱继承。就继承权公证而言,公证的形式完成对继承权的法定确权,继承人之间若无争议,则应遵照执行。继承人之间若在办理公证之前发生争议,应直接诉至法院,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办理公证之后发生争议,则亦应诉至法院。此时,除非存在相反证据,公证书确认的内容即为法院确定继承人继承权的事实依据,并据此对继承权作出判决。

由此可见,由于公证机构无权处理纠纷,在办理公证之前已经发生争议的,继承人应当直接诉至法院。办理公证后,若继承人对公证事项不存在争议,公证结果直接具有执行力。若继承人对公证事项发生争议,则应诉至法院,此时公证结果即作为法院审理的事实依据。

然而,公证结果的执行力应仅及于作出公证的国家境内。公证源自国家证明权,正如判决源自国家司法权。一国判决在经过承认执行程序前不能直接在外国执行,一国公证结果自然无法在外国直接具有执行力。与判决不同的是,公证并无承认执行程序,因此其结果只能为外国所采纳为公证或判决内容,从而实现其执行力。在采纳过程中,一国公证因其具有公信力,在外国可作为证明事实的依据;亦即在采纳过程中,一国公证体现的是其证明力。外国在承认其证明力的同时,运用本国法律(包括冲突法)对该事项予以二次审查。在外国公证机构而言,通过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对相关事项另行办理公证;在外国司法机关而言,则应予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公证相关文章
  • 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
    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有:1、法定继承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须经过公证;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5、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继承还需提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在国外立的遗嘱,应经我国驻外国使领馆认证。一、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房屋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6、若有遗嘱需提交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孙子继承奶奶的房产需要什么手续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
    2023-04-04
    465人看过
  • 涉外继承公证特点
    涉外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继承人中有外国人、居住在国外的华侨,或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或所继承遗产的一部或全部在国外的继承公证事务。涉外继承公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继承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所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办证难度较高;二是适用的法律较复杂;三是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办理涉外继承要有一定灵活性,出具公证书应以便于适用为原则,不拘泥于一种格式;四是涉外继承公证应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外继承公证书如需发往国外使用,通常都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手续。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2、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注明办证目的、用途,证书使用地,所需译文、份数等,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
    2023-06-05
    74人看过
  • 涉外继承如何公证
    涉外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中具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一)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
    2023-06-05
    165人看过
  • 涉外继承公证指南
    涉外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中具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一、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
    2023-06-05
    287人看过
  • 涉外继承怎么公证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一、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7.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023-04-26
    170人看过
  • 涉外继承公证办理
    涉外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继承人中有外国人、居住在国外的华侨,或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或所继承遗产的一部或全部在国外的继承公证事务。涉外继承公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继承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所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办证难度较高;二是适用的法律较复杂;三是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办理涉外继承要有一定灵活性,出具公证书应以便于适用为原则,不拘泥于一种格式;四是涉外继承公证应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外继承公证书如需发往国外使用,通常都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手续。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2、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注明办证目的、用途,证书使用地,所需译文、份数等,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
    2023-05-01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 更多>

    #继承公证
    相关咨询
    • 涉外继承公证的新规定如何确认遗嘱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涉外遗嘱继承公证中如何确认遗嘱效力问题的复函(1987年6月16日[87]司公字第65号)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日期:1987年06月16日实施日期:1987年06月16日
    • 涉外继承权公证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1-21
      涉外继承权公证   涉外继承权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中具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办涉外继承权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法定继承人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的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需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
    • 涉外继承公证的资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3
      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的明。如工作证、、本等。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应当由其代为申请,同样,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经的“授权”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在国外死亡的须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死亡证明或其他根据;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在
    • 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同样,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须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死亡证明或其他根据;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被继
    • 涉外继承公证是什么涉外继承公证书的特点是什么涉外继承有哪些特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4
      涉外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继承人中有外国人、居住在国外的华侨,或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或所继承遗产的一部或全部在国外的继承公证事务。涉外继承公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继承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所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办证难度较高;二是适用的法律较复杂;三是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办理涉外继承要有一定灵活性,出具公证书应以便于适用为原则,不拘泥于一种格式;四是涉外继承公证应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