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间附加刑是否开始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7:54:49 412 人看过

一、假释期间附加刑是否开始执行

假释执行期间,附加刑是不是开始执行,要依据附加刑的类型而定。如果是财产刑的,从判决生效时开始执行,如果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是从假释后开始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

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不同的附加刑,开始执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例如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附加刑的,在判决生效后执行,如果是剥夺政治权利的,从释放或者假释后开始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假释是否视为执行刑法
    一、假释是否视为执行刑期犯罪分子假释期限届满后,才视为刑期执行完毕,如果假释期间,被撤销假释的,不能视为执行刑期,应该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二、适用假释对象条件有哪些1
    2023-04-22
    392人看过
  • 假释申请的刑期执行时间有何规定?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2、对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仍应按原判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3、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假释,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的起始时间,应从羁押之日起计算。申请假释的条件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中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
    2023-07-03
    374人看过
  • 假释期间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一、假释期间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假释人员在假释期间,假释人员有民事诉讼的,如果假释人员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经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假释人员考验其规定假释,实质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地提前释放,是有考验期。
    2023-04-26
    474人看过
  •  修改附加被执行人的法律规定
    根据该段内容可知,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以及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的财产代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改或增加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如果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改或增加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申 请 执 行 人 姓 名 变 更 规 定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变更姓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申请执行人姓名变更可能会引发一些法律问题。例如,变更姓名可能会影响到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导致相关部门不予认可;申请执行人拒不更改姓名,可能会影响执行效果。因此,为了确保申请执行人姓名变更的合法性和执行效果,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相应的程序。根据该法规定,申请执行
    2023-09-10
    38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强制执行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强制执行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当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附带民事判决时,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
    2023-06-17
    312人看过
  • 假释是否可以由家属提出申请,相关法律规定
    一、假释是否可以由家属提出申请假释申请不可以由家庭提出,符合假释条件的,应该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
    2023-06-17
    159人看过
  • 假释保证人履行多长时间监护责任,相关法律规定
    一、假释保证人履行多长时间监护责任犯罪分子假释是需要不保证人保证的,犯罪分子假释后,会有一定期限的考验期,考验期结束后,符合规定的,原刑罚就执行完毕。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第八十三条【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第八十五条【
    2023-04-19
    281人看过
  • 法律规定减刑后执行刑罚多久可以假释
    犯罪分子只要满足假释的条件,减刑后仍可假释:1、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是需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是需要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可以假释。一、判刑8年几年出狱判刑8年一般几年出狱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1、原则上是判几年就要服刑几年;2、如果在狱中有立功表现,是可以争取减刑假释的,但是最低的服刑年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也就是说至少要在监狱服刑4年的时间;3、如果所犯罪名是暴力犯罪,判刑8年不可以假释。可以假释的条件如下: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确有悔改表现;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二、罪犯假释需要哪些条件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的条件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
    2023-03-26
    421人看过
  • 假释期间是否可以执行管制
    一、假释期间是否可以执行管制假释期间不可以执行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
    2023-04-26
    360人看过
  • 涉外执行的相关法律解释?
    一、涉外执行的相关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对涉外案件的执行主要有以下规定:1、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3、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
    2023-06-19
    350人看过
  • 黑恶势力犯罪罪犯可否假释,相关法律规定
    一、黑恶势力犯罪罪犯可否假释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罪犯,能不能假释,要看当事人是否符合假释的条件而定。如果是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
    2023-06-17
    203人看过
  • 假释的内涵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假释的意义:假释减轻了执行机关的压力与负担。正确的适用假释,将符合条件不必继续在监管场所内服刑的罪犯假释,这不仅有利于假释犯的改造,也有利于狱政部门对其他罪犯的改造。自书遗嘱的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
    2023-08-16
    307人看过
  • 假释申请到出来需要多长时间,相关法律规定
    一、假释申请到出来需要多长时间从申请假释到犯罪分子被假释需要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收到执行机关的假释意见书后,一个月作出裁定,裁定生效后释放。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九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裁定;(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四)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
    2023-06-17
    289人看过
  •  最新法律规定: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
    该段内容主要讲述了申请执行人在更改或增加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方面的权利。同时,对于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情形而终止的情况,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其申请变更、追加为申请执行人。此外,法院对被执行人还有限制,包括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在高消费场所消费、购买不动产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物品、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在执行过程中,若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想要更改或增加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依分立协议约定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新设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或破产时,生效法律文书确
    2023-09-02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附加刑是从何时开始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
      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
    • 拘役期间的假释是否按法律规定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3
      被判处拘役的不适用假释,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适用假释。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符合一定条件,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 犯人有去申请假释的附加刑的相关规定是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9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 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5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的执行期间为2年。超过两年未执行的,如果美欧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法院不予受理执行。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确定了履行期限的,从履行期限最后一天开始计算2年的时效。 附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
    • 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假释后附加刑需要继续执行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释只适用于刑罚中的主刑,且在具体适用时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余刑,才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期限的限制。而《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