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0:30:53 341 人看过

1.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一、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的地位:

①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②我国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

③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①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业的领导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

②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③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我国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作出全面规定,依法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④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⑤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单独成编的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单独成编的内容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民法典内容共七编一千二百六十条,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对保障人民权益十分重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等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对知识产权的规定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对知识产权的规定是什么1、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
    2023-08-12
    123人看过
  •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主要内容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兵役法的内容兵役法是国家军事制度方面的重要法律,其主要功能是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现行兵役法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战争形态深刻演变、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迫切需要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7-05
    23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第七十二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
    2023-02-23
    6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前后对照表
    修正前修正后(条文中黑体字为新增加的内容)第一编总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
    2023-08-17
    153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月15日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第一章通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结合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关联法规: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和程序。关联法规: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办
    2023-06-11
    31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内容概述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共有六章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新修订的内容1、从严制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分和降级标准。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加大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分力度。对瞒报事故和事故级别、起数超过规定的中央企业,在业绩考核中给予降级处理;2、加大了对重复发生事故的处罚力度。对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同类事故在同一区域同一企业重复发生的,按照同类事故扣分标准上限进行连续扣分。3、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应预见的风险,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在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在非生产作业环节发
    2023-07-20
    30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内容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内容包括正当防卫的构成及其刑事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制止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对非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但是,防卫明显过当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在此限制。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
    2023-08-08
    39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相关条款
    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准确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充分体现和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有利于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审判工作方法和作风,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第二百五十二条,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二)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
    2023-07-10
    56人看过
  • 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县、自治县、特区、市辖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尽快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7〕3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通知如下:一、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省人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二、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安宁医院进行。三、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或罪犯所在监狱所在地的地、州(市)级人民医院,即贵阳市第
    2023-06-11
    124人看过
  •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费和原告提交的证据会退回吗会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驳回起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对于原告预缴的诉讼费应该退还。证据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用以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依法提供的证据无论是否被采信作为判决依
    2023-08-16
    148人看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有哪些?
    1、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3、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4、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
    2023-08-17
    45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缓刑和死缓
    缓刑和死缓是两种不同的刑罚宣告方式。缓刑是指对被认定为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在经过法定程序并确认构成犯罪后,先行宣告有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缓刑的目的是让犯罪分子有改造的时间,死缓的目的是让犯罪分子有劳动改造的时间,以观后效。缓刑,全称为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被认定为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在经过法定程序并确认构成犯罪后,先行宣告有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死缓,全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缓 刑 、 死 缓 的 适 用 条 件缓刑和死缓是两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其适用条件也有所不同。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被判无罪、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有悔
    2023-09-08
    433人看过
  •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经过审批手续,其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归国务院。在特定的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审批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其授权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而对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则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若要將農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須經過農用地轉用审批手续的办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2023-09-05
    26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都修正了哪些内容?
    一、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对“老鼠仓”行为的惩处1997年修订刑法时,就对证券期货犯罪作了规定。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证券期货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刑法也作了相应调整,对其中一些严重危害资本市场秩序、破坏社会诚信、社会危害严重的行为作为犯罪加以规定,如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违法运用资金罪等。这些规定为维护证券、期货等资本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增进社会诚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一些证券投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因其职务便利知悉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与证券、期货交易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如本单位受托管理的资金的运营情况,客户的交易信息等,违反规定从事相关交易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或者转嫁风险。这种被称为“老鼠仓”的行为,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违背社会的诚信和资本市场的运行规则,社
    2023-06-21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我国刑事诉讼法是不是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4-21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0409]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1-27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22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几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根据第22章的规定,中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刑事诉讼中缓刑出来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2
      1、缓刑期满后,由司法所宣告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解除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解除后,即不需要再按时到司法所报道。《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3条内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4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是关于贷款诈骗罪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