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如何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4:21:34 117 人看过

1.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较多。库区移民遗留问题集中表现为“五难”(吃水难、行路难、用电难、就医难、上学难)、“三缺”(缺耕地、缺吃穿、缺支柱产业)和“两差”(文化素质差、科学观念差)、“三无”(务农无地、上班无岗和低保无份)或者“全面贫困”(收入贫困、能力贫困和社会交际贫困),形成“先进电站、落后库区、贫困移民”的强烈反差,补偿标准较低是造成遗留问题的主要根源。

2.征地补偿过程中的攀比强烈。一是新老移民的比较效应:老移民往往要求享有与新移民一样的补偿和扶持政策;二是同期的移民比较效应:水电工程移民在认为自己的补偿比同期其他移民低时,往往会采取极端手段要求提高补偿标准;三是“公益性与经营性”用地的比较效应:水电工程常被贴上“公益性”的标签,补偿标准较低,水电工程移民常常与其他经营性项目的补偿标准进行比较,并强烈要求与这些项目补偿标准相同。

3.补偿标准“同地不同价”问题突出。一是不同项目间同地不同价问题,由于水电工程与其他一般工程相比,在法定上的补偿标准存在着天然的差距;二是同一项目跨地区不同价的问题,由于大中型水电工程规模浩大、覆盖面广,特别是跨地区的和跨省的水电工程,征地补偿政策必须兼顾两省的实际情况,但跨省的地价差异,往往导致双方都难以满意。

补偿标准过低或差异诱发的群体性事件较多。

由于水电工程移民易产生贫困风险,直接威胁区域社会稳定。特别是当水电开发西移,涉及的民族构成复杂,如涉及特殊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移民拆迁,一不小心就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4.补偿标准的流域性方针导致协调性难度大。

我国水电工程建设实行“流域、梯级、综合、滚动”方针。要求流域各梯级电站征地补偿标准要具有协调性,包括流域不同时序、上下游、同公司或不同公司投资建设的水电站补偿标准的协调性。流域梯级电站开发使得水电站征地由“平面”向“立体”发展,涉及的移民数量多、规模大,征地补偿标准的协调难度较大。

一、产生征地补偿标准问题的原因分析

1.法定征地补偿标准低于经营性工程征地补偿标准。2006年国务院修订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条例》第22条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其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显然水电工程法定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其他一般工程的“30倍”征地补偿标准。

2.补偿政策制定滞后。作为下位法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条例》,自1991年制定以来只有2006年修订过一次。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征地补偿要做到“同地同价”,但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实行统一年产值和综合区片价的规定尚未出台。多种征地补偿政策制定滞后性,也是移民不满意的重要因素。

3.行政性移民影响。主要体现在补偿标准行政决策的单向性上,当由政府单方面制定的补偿标准引起移民普遍不满时,政府往往会通过修改补偿合约的条款,而这种临时性的补偿标准修改非但没有带来法定价格条款变动,反而更增加了补偿合约的不确定性。

4.

“产值倍数法”缺陷。用“产值倍数法”计算补偿标准,存在产值过于静态化,未考虑种粮补贴等转移性收入影响;产值计算以粮食作物产值为依据,未考虑经济作物对产值的影响等缺陷,必然会影响到补偿标准的提高。

二、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

其一,在法律法规上,建议国务院尽快修改完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条例》,减少与其他一般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差异。

其二,妥善处理移民遗留问题,减少老移民对国家和政府的依赖程度。

其三、政府应该转变角色,减少行政单方面补偿标准决策,让移民真正参与其中,补偿合约应该涉及其核心—价格条款,而不仅仅是使用条款。

其四、根据耕地产值动态增值性、粮经比例和种粮补贴等因素,对“产值倍数法”进行改进,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文章
  • 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关于定购《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
    发布部门: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发布文号:移函字〔2006〕第71号各有关单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社会各界,特别是从事与移民工作有关的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广大移民群众学习贯彻《移民条例》,我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了《移民条例》单行本,出版印刷只收工本费,免费邮寄,每本3.50元。请从速订购。二○○六年八月十六日附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定购单购书单位单位地址经办人电话购书册数单价3.50元汇款总额¥大写汇款日期邮编收款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邮编100044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四道口分理处账号0200049309022101358邮局汇款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6号电话010-88360305联系人孔苗发张京燕传真010-
    2023-04-23
    208人看过
  • 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1991年2月15日国务院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地补偿第三章移民安置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的管理,合理征用土地,妥善安置移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兴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国家提倡和支持开发性移民,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实行下列原则:(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应当服从国家整体利益安排;(二)移民安置与库区建设、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经济发展相结合,逐步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三)移民安置应当因地制宜、全面规划、合理利用库区资源;就地后靠安置;没有后靠安置条件的,可以采取开发荒地滩涂、调剂土地、外迁等形式安
    2023-05-05
    229人看过
  • 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一、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建设用地被征收需要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
    2023-04-19
    388人看过
  • 如何补偿征地和道路建设
    如何补偿土地征用和道路建设。有必要询问当地省级政府颁布的征收政策和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郊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
    2023-05-31
    409人看过
  • 如何补偿征地和道路建设
    如何补偿土地征用和道路建设。有必要询问当地省级政府颁布的征收政策和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郊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
    2023-05-31
    242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征收如何补偿
    一、征收集体用地的裁决程序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即进入争议协调、裁决程序。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补偿标准外,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得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其他内容提出异议。但是,即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出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也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如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可以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1、协调。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ADR)的一种方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协调的具体步骤没有特别规定,由主持协调的政府裁量确定。协调程序简便灵活,如能够解决争议,与诉讼相比,则它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2、裁决。如对补偿标准争议协调不成的,则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里的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
    2023-04-24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咨询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3
      1、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以村为单位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收的土地数量、土地种类和实物调查结果、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金额以及安置方案等向群众公布。群众提出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查,并对统计调查结果不准确的事项进行改正;经核查无误的,应当及时向群众解释。 2、有移民安置任务的乡(镇)、村应当建立健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收支情况张榜公布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条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26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依法应当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和耕地开垦费以及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应当列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居民点迁建、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以及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补偿费(含有关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个人财产补偿费(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和搬迁费,库底清理费,淹没区文物保护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 大中型水利和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3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综上所述,每个地区因地形的不同建设的工程也不相同,因此所获得的安置补偿款也不相同。其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
    • 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0
      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执行国务院2006年公布实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交由土地承包人继续耕作。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17条规定如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4
      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的农村居民点、城(集)镇、工矿企业以及专项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迁建或者复建选址,应当依法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