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债务重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1:10:20 111 人看过

债务重组是解决企业债务危机的有效途径之一,它是通过债务减免,延长还款期限,变革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来进行。文章总结了企业债务重组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并就破产偿债、债转股、减免债务、托管和授权经营等债务重组方式进行了论述,结论是:债务重组只是企业解决债务危机的一个契机,只有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才是解决债务危机的根本出路。

关键词:企业债务重组方式

国有企业债务沉重是影响其发展的最大因素之一。企业债务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已经发生的需要将来以允许的各种形式加以清偿的义务。履行这一义务必然使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经济利益流出使本来的财务困难雪上加霜,严重地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债务重组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新安排,是指通过债务减免,延长还款期限,变革债权债务关系等各种途径来重新安排解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就现有债务如何清偿所发生的经济事项。一般用来解决由于过度负债与大规模坏账引起的债务偿付危机。债务重组分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重组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持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处于破产清算或企业改组状态时与债权人之间进行的债务重组。

一、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国有企业只有在其发生财务困难时才可以进行债务重组。所以债务重组的范围不包括经营效益不错,具备偿付债务本息和持续正常经营能力,通过自身努力能偿还债务的企业。

2.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债务呆滞和恶化情况是债务重组的基本目的。通过债务重组可以有效地盘活债务存量,从而盘活国有资产,减轻企业负担,使国有大中型企业轻装上阵,重新爆发出其勃勃的发展生机。

3.债务重组的结果应当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获得双赢,不应使债权人受到过大的损失。表面上看债权人作了让步,但让步是为了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由于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所以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和方法要灵活多样,因地制宜,一揽子债务转换或债务大赦都是不可取的。

4.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其在债务重组过程中要将债务科学地界定为金融性债务,财政性债务,商业性债务。它们分别是由于金融体制,财政体制和企业间赊销,商业信贷所产生的。由于债务产生的原因不同,所以应和银行等债权方分别协商,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解决。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1.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企业拖欠的银行贷款按照《破产法》中的偿债程序收回一部分外,其余部分予以核销,冲减银行坏账准备金;企业的财政性贷款除按《破产法》中的偿债程序收回一部分外,其余部分予以核销,先冲减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的借款,中央银行冲减财政在中央银行存款(或增加财政向中央银行借款)。由于这部分贷款所对应的资产或实物已退出流通或根本不存在,表现为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中有一部分没有商品与之相对应,这部分损失实际上已通过通货膨胀而消化掉了。所以,既合乎经济学原理,也不会增加财政负担;企业的商业性债务可以按《破产法》中规定的偿债程序解决一部分,剩余的债务冲销债权方的坏账准备金。

2.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度,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性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度,但经营正常,尚有企业资产相对应,具备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性债务可视作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因政策原因而无法持有企业股权的金融机构,可以把债权折价转让给国有资产投资机构或经营机构,后者介入企业的经营、决策,利用自己的优势,提高企业经营效益。银行通过冲减呆账准备金或资本金承担折扣损失;财政性债务可以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国家投资银行等)采取不同的债务转化方式将财政性债务转化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国家投资银行等)的股权;对于商业性债务,在大力清理三角债的同时,可以把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构成的一些经常性债务转化成企业法人相互参股,并采取兼并、合并等产权重组的方式对于经营亏损,贷款逾期不能归还,但重估净资产大于零的企业,将其净资产出售给兼并方,国家有关部门收回贷款本息。资不抵债的企业,债务采用拍卖的形式连同企业一起卖给兼并方,由兼并方负责还本付息。

3.减免债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等,使财务状况发生困难,但债权债务方有着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且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债权方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为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因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通常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并得以清偿债务。让步的主要方式有:通过双方充分协商,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或免除利率(利息),减免债务额度,以物(闲置物资设备)抵债,债权转移等。

4.托管或授权经营。托管经营是对于那些经营亏损,陷于困境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协商有选择地委托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去管理。托管前,对被托管的企业进行审计和评估,摸清家底,企业原有的国有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等都不变更,托管方不负经济上的盈亏,双方仍然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单位,各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授权经营就是除以上参与外,通过注入一定资金和把本企业的一些好的经营经验带入,积极参与被授权经营企业的经营,使它尽快摆脱困境。这种利用大企业的优势,扶持、帮助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重现生机,从而解决债务危机的做法也是一种间接的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牵涉面很广很深,各种方案均有优点和缺点,执行难度也大。比如现在商业银行本身效益不佳,坏账准备金不足,减免金融性债务直接影响其资本充足率,降低风险防范能力。再如一些企业本身经营就处于勉强维持状态,再对其债权做出让步会使其本身也陷于财务困难的境地。所以,债务危机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从长远的角度看,通过债权—股权转换和产权重组来解决债务危机是大有可为的。因此债务重组必须和金融体制、投资体制、政企关系等方面的改革配套进行,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尤其是二级资本市场,加快股票、债券流通,为中介机构的参与创造良好条件。

国有企业分流冗员,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是解决债务危机的根本出路。债务重组只能为企业改革提供契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重组相关文章
  • 企业重组原公司债务
    企业重组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合并、分立、兼并、收购、等。不同重组方式下原有债务的处理并不一致。以合并、分立为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企业合并的,其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企业分立的,原则上由分立后的企业连带承担,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收购,那么原企业并不灭失,所以债务仍有原企业负担。一、资本运作方式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配股、增发新股、转让股权、派送红股、转增股本、股权回购(减少注册资本),企业的合并、托管、收购、兼并、分立以及风险投资等,资产重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剥离、置换、出售、转让,或对企业进行合并、托管、收购、兼并、分立的行为,以实现资本结构或债务结构的改善,为实现资本运营的根本目标奠定基础。二、什么叫企业重组并购企业并购与企业重组不是一个概念,首先,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
    2023-03-06
    156人看过
  • 浅析企业债权诉讼时效
    本文介绍债权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法律风险、中断方法、超过诉讼期的补救方法等内容。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即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依据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法律制度。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要求、中止、中断、延长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因片面理解诉讼时效的内涵及时效中断的事由,丧失了许多主张权利的机会,吃时间差哑巴亏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许多企业中,由于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诉讼时效认识不足,债权工作疏漏,使企业可以胜诉的债权丧失了司法保护的权利,给了债务人赖账的机会,企业的利益遭到了损失。为了维护企业的利益,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债权的诉讼时效高度重视。下面就企业债权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在实践中的一些做法,谈谈本人的认识与理解。一、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及法律风险1、使长期存在的事实状态得到法律的认可,使之与法
    2023-06-05
    455人看过
  • 中国企业债务重组模式有哪些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有哪些
    国有企业债务问题的制度和机制背景不同,内在动机也不同,因此债务重组的实施方式也应该不同。根据我国目前债务重组的实践,我们将讨论三种债务重组模式。托管债务托管作为企业债务重组的一种模式,是指债权人将亏损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等不良债务委托给专门的托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经营,从收益中逐步归还债权人。1、政府托管模式2、银行托管模式3、机构托管模式可以考虑以下方式:受托企业结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保证受托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债权债务的处置;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托管企业在受托有效期内获得受托企业的债权和债务,最终实现法人主体的变更;托管企业按约定出售或拍卖资产和债权债务;托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接受债权人的委托,使债权人以经营方式兑现或者受益。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模式种类国有企业债务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背景不同,内在动因不同,因此推行债务重组的方式也应该有所不同。根据我国目前推行债务重组的实践,下面试
    2023-08-18
    376人看过
  • 如何才能构成债务重组,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
    一、如何才能构成债务重组民法典对民法典中如何能构成债务重组的要件没有作出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债务重组的要件包括企业申请破产后宣告破产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重组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
    2023-04-18
    211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重组企业为什么要进行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的意思是债权人在财务困难的情况下与债务人协议一致或法院裁定让出作出事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意义在于承担公司财产损失以及盘活公司资产。一、什么是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二、企业为什么要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目标有二:一是承担损失,二是盘活资产。其中盘活资产是企业起死回生的关键,企业经营困难和亏损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债务负担沉重本身,更多的是不良资产或者低效资产影响了企业的获利能力。当企业的收入不足,缺乏足够的现金流量来维持经营资金的正常周转,最终导致企业进入资金不足经营恶化资金进一步短缺的恶性循环,从而陷入困境。另一方面已经造成的损失是盘活资产的前提,按照主要承担损失的对象不同,可以
    2023-06-04
    79人看过
  • 浅析企业财务风险成因
    目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单纯追求销量和市场份额,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思想僵化落后,使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企业的财务风险屡屡发生。财务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风险指筹资决策带来的风险。筹资渠道的不同选择、筹资数额的多少必然会引起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变化,因此产生财务成果的不确定性。这里的筹资通常是指举债,因此狭义的财务风险可界定为企业因举债利用财务杠杆而导致的财务成果的不确定性。广义的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影响,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业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收益分配风险、现金流量风险、连带财务风险、外汇风险和资本营运风险等形式。我国加入WTO以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环境出现了变化,财
    2023-04-24
    262人看过
  • 浅析债务加入
    债权人
    第三人自愿就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对于第三人的这种行为,民事审判实践中一般以债务加入谓之。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有两种形式:一是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承担债务,债务人脱离原债务关系;二是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务关系。理论上将前者归于债务转移,而将后者称为债务加入。故债务加入的确切含义是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由第三人就债务人先前发生的债务负责向债权人清偿,同时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一种债务承担方式。债务加入涉及到三方主体,即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第三人基于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负担新的债务,这一新的债务具有担保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作用,因而就性质而言,与保证合同并无区别。新的债务履行合同之债,其内容由合同本身决定,当事人可以就原债务的部分或整体,以及清偿期限、条件等进行约定,从而成立不同于原债务的新债务。原债务与新债务具有主次
    2023-04-23
    128人看过
  • 浅谈新《债务重组准则》应用
    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之前,我们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是1998年6月正式公布,2001年进行修订的版本(以下简称旧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对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为了更好的理解新债务重组准则概念、要求,本文通过与旧准则比较、找出新准则中关于债务重组的新提法、新要求和差异关键点,以求正确理解新准则,平稳进行新旧准则的过渡。一、总体变化:新准则改变现行的一刀切将由于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而是恢复最初债务重组准则的原状(但规定限制条件),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财政部认为,此时抵债物资虽然可能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但是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是非关联方,双方的协商作价也可
    2023-06-09
    379人看过
  • 什么叫企业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对债务人财务有哪些影响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1、可使债务人的负债减少,从而降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率。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而是由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分担了债务人的部分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债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2、可使债务人所有者权益增加。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3)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奖应付债务的
    2023-04-29
    64人看过
  • 企业债务重组的债如何转股
    一、企业债务重组的债如何转股(一)企业债务重组的债怎么转股也称债务资本化。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所负债务转化为企业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对企业的债权转化为对负债企业的股权的情况。目前,我国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企来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但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其他企业之间的债转股,而且,企业间债转股作为一种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新手段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二)企业债务重组的债务豁免债务豁免是指负债企业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豁免负债企业的部分债务,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豁免部分债务带来的损失,应记入债权人当期营业外支出,但负债企业不宜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三)企业债务重组方式1、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上述第三方一般是负债
    2023-04-26
    493人看过
  • 重组后承担的债务能否扣除,企业债务重组方式
    一、重组后承担的债务能否扣除企业债务重组不可以扣除。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企业债务重组方式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
    2023-06-16
    220人看过
  • 浅谈国企重组与企业文化整合
    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十六大的这一要求,为国有企业重组改革后,如何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企业文化整合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企重组与企业文化整合势在必行国有企业重组改革是大势所趋。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国企改革仍是今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金融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企改革的进展和深化。所以,国企重组改革就势在必行了。其一,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就是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现阶段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既是一场深刻的体制革命,也是国有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过程,而作为这一改革的重要实现形式,就是国有企业的大规模并购重组。国企大重组是国有资
    2023-06-09
    156人看过
  • 企业债务重组:如何应对债务违约?
    如企业不按约定的期限偿还债务导致违约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是因其他行为导致违约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债权债务合同或协议中违约条款的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诉讼等。主权债务违约怎么办我国法律中规定,主权债务违约,如果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合同中未约定的,一般是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除了对损失进行赔偿,债务人还应承担违约的责任。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主权债务违约了,可能会造成国家的主权债务评级被下调,同时也会造成国家融资成本的增加,最终使得政府无法从国际金融市场筹集足够的资金应对政府的开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2023-07-14
    168人看过
  • 企业清算税务处理浅析破产清算组的性质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一是增值税。对处理公司生产的产品或外购货物取得的收入,仍按正常经营方式进行增值税处理:按处理公司生产的产品或外购货物取得的收入法计提销项税,根据销项税减进项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对处置为已使用过的且已经依法抵扣(diko)了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以及处置使用过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计提销项税;处置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diko)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注销清算时,对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也不得抵减清算过程中应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增值税。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2023-06-14
    374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政困难,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清偿债务的金额、清偿债务的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也就是说,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双方仅仅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但并非所有修改债务偿还... 更多>

    #债务重组
    相关咨询
    • 企业债务重组怎样申请重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1
      申请债务重组的方法:1。用资产偿还债务。债务人通常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库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况在内的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未付利息等。
    • 企业重组和破产债务如何重组?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5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企业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1。破产偿债。对经营极差、资不抵债严重的企业,依法破产。二、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多、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多,但经营正常业资产对应、部分还款能
    • 就是关于企业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1
      资产重组是指通过不同法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出资人所有权及债权人债权进行符合资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调整与改变,对实业资本、金融资本、产权资本和无形资本的重新组合。重组是企业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即获取利润及股东投资回报率最大化,充分使用管理和资源以及对付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重组会引起资产或资本以及管理策略的改变。 企业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
    • 浅析企业商业秘密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0
      1、产品。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既没有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些产品即便公开面市,但是产品的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 2、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常见的形式,包括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 3、工艺程序。产品由于投放市场可能完全公开,但生产产品的工艺程序,特别是生产操作的知识和经验,是重要的商业秘密。许多技术诀窍即是这类典型的商业秘
    •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模式,国有企业债务如何进行重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A被从国有企业调任到该企业持股的外资企业任财务总监,其是典型的国有企业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