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1:05:56 278 人看过

发布部门: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印发江门市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府[2005]2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江门市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江门市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创作,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遏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增强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立江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市长和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江门海关、市公安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质监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及相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该局局长兼任。

第三条

明确部门职责,加大保护力度。

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负责专利权的保护,严厉打击专利侵权和冒充专利行为;

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要负责版权的保护,严厉打击盗版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市农业局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的监管与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

江门海关负责知识产权边境保护,严厉打击进出口货物中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与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协作,畅通案件移送渠道;

市经贸、外经贸、信息产业、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各知识产权管理监督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四条

各知识产权管理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根据需要及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和冒充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坚决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五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向知识产权管理监督部门举报侵犯和冒充知识产权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身份予以保密。

第六条

各知识产权管理监督部门在接到举报或者发现侵犯和冒充知识产权行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并指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负责查处。侵犯和冒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处罚决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揭露和曝光。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知识产权犯罪相关文章
  • 印发江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江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四月五日江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促进参保缴费人数增长,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来源,提高我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水平,从根本上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各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责(一)各市、区政府落实社会保险目标管理责任制,于每年初签订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责任书,并将市政府下达的扩面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形成逐级考核、督查制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二)劳动保障部门严格监控单位参保情况,依照政策和法规,督促所有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参保;通过检查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财务报表和现场清点职工人数等办法,核实职工人数和参保人数;对存在隐
    2023-06-09
    422人看过
  • 深圳拟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新举措
    近日,深圳法制办正在进行《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并在其官网向社会进行公布。此次修订草案新增了5条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举措,其中,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参与机制为深圳首创。据介绍,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单位将发挥市场对知识产权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社会参与机制,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扶持引导、制定标准等形式,支持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专业人才、单位的培养,提供政策保障,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惠政策和奖励。对于侵权行为,深圳市在惩罚性赔偿机制方面做了突破性的尝试。修订草案提出,侵权人因侵犯知识产权受到罚款处罚后,自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再次侵犯同一知识产权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以相应罚款数额的双倍处罚。并指出,如果侵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执行停止侵权的行政处理决定,有关单位可以对其处
    2023-06-05
    197人看过
  • 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将实施
    历时8年,对健全知识产权市场导向、创新激励、成果转化等机制,强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作出进一步规定——近日,从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对知识产权促进与激励、保护与管理、职务知识产权的处置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动态结合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政策法规及经济发展情况,与时俱进作出相应规定。如2014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地迅速部署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为此,《条例》在二审时特地增加了相应条款,明确规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监管机制,快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在网上交易。据了解,《条例》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等若干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部署,以期提升武汉
    2023-06-08
    125人看过
  • 关于印发《柳州市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财政局发布文号:柳劳社字〔2006〕51号关于印发《柳州市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柳州市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财政局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劳动保障就业补贴办法通知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6年8月25日印发(共印500份)柳州市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就业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6〕1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06〕47号)文件
    2023-05-05
    496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滥用
    近些年来,知识产权正在成为国外跨国公司和大企业集团在中国争夺市场、谋求更大利润的重要工具。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专有权取得市场竞争的优势,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外商频繁发动的知识产权诉讼中也存在着知识产权滥用的情况,其目的在于给竞争对手制造困难,甚至将对手排挤出市场。不能笼统地说中日摩托车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都是知识产权滥用的表现,但是从所揭示出的一些事实来看,确实也不能排除这种嫌疑。知识产权滥用,是相对于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而言的,它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时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或者正当的界限,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知识产权滥用存在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但都以限制或阻碍正常的市场竞争为其目的和后果。例如,微软、思科以及DVD专利权人联盟6C、3C等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都有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嫌疑。其中,微软公司利用其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在中国市场上
    2023-06-07
    96人看过
  • 广东省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文号:深知(2008)30号发布日期:2008-2-18执行日期:2008-3-1各区知识产权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举报下列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依照《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奖励:(一)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二)假冒他人专利的;(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制作、运输、仓储或者批发侵犯其著作权作品的。第三条下列行为属于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
    2023-06-08
    126人看过
  • 江苏镇江开发区法院保护知识产权助推企业发展
    “法院在我们企业转型升级遇到难题时,送来了针对性的司法建议,真是及时啊!有法院在,我们企业发展的信心更足了!”近日,镇江新区丹高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宝中在镇江开发区法院调研该公司涉法需求时激动地说。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授权镇江开发区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该院成为镇江唯一一家拥有知识产权审判权的基层法院。4年来,开发区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效保障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努力为区域自主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针对区党工委、管委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重点扶植创意、新能源光伏等企业,定期开展举办座谈会、走访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防机制构建、诉前矛盾化解等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触角延伸到最前沿。据统计,自2008年至今年11月,开发区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9件,涉案金额783万余元;审理侵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9件,涉案金额4261万余元;主动赴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讲座26次,
    2023-06-05
    428人看过
  • 关于印发《苏州市古建筑抢修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苏州市古建筑抢修保护实施细则》已经2003年12月16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苏州市古建筑抢修保护实施细则苏州古建筑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分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落实《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是历史赋予的使命,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文物保护、抢救、维修力度,努力探索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新路子,真正使古城的历史遗存流传后世,永续利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保护责任1.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古建筑抢修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2023-06-10
    457人看过
  •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浔阳、庐山区人民政府,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现将《九江市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九江市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城市规划区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名木,是指国内外稀有的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和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第四条古树名木由市园林、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报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五条九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由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第六条古树名木所在地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保护管理的责任,其养护管理费用由古树名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抢救、复壮古树名木的费用,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补
    2023-04-22
    176人看过
  • 知识产权要怎么保护,司法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知识产权要怎么保护(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1、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3、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4、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即科技强国。(二)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有哪些一般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时,可以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1、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通过向工商局、专利局、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涉及海关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向海关提出查处。3、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
    2024-02-10
    399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与措施
    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自身涉及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领域,其保护的权利内容、权利边界等有各自的特点;保护手段涉及注册登记、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仲裁调解等多个方面,客观上需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知识产权保护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同的。1、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
    2023-07-08
    421人看过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口号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口号的通知发文日期:2001-03-01实施日期:2001-03-01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口号的通知2001年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机关:今年4月26日,是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这一天开展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庆祝活动,对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突出知识产权在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有着积极的意义。为了配合各地开展有关活动,我局拟定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口号,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特此通知。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口号附件“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口号1.鼓励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尊重知识产权2.大力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适应改革开放
    2023-04-26
    415人看过
  • 印发《重庆市征收教育费附加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渝府发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征收教育费附加实施办法》的通知万州、黔江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重庆市征收教育费附加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重庆市征收教育费附加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结合我市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74号)缴纳了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和个人外,都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教育费附加。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对从事卷烟生产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第四条教育费附加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各级银行要为同级教育部门设立教育费附加的专户。第五条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问题,按
    2023-04-24
    453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能否通过图片实现
    这段内容讲述了图片在创作完成时即享有著作权,无需特别申请,但可以依法登记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具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具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具有著作权。图片在创作完成时即享有著作权,因此无需特别申请,就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可以依法登记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具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具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具有著作权。 " 图 片 知 识 产 权 怎 么 申 请 ?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商
    2023-09-02
    21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来说,知识产权犯罪包括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行为,例如盗版、假冒、仿制等。这些行为会给知识产权权利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同时也会对市场竞争... 更多>

    #知识产权犯罪
    相关咨询
    • 知识产权保护法全文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1
      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有义务、有责任自觉地承担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责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共识,统一行动。: 一、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
    • 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办法现在还颁布了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03
      依然是生效的。我国公民或者法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严格保护的。一旦当事人发现了自身所拥有知识产权受到他人以非法手段实施了侵害行为的,是可以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 知识产权保护法中对知识产权的规定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9
      知识产权保护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 知识产权实施保护措施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30
      1、国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主要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2、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则是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保护?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有义务、有责任自觉地承担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责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共识,统一行动。一、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