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地位和意思表示能力相互不平等,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因此,为保护不特定的多数投保人的利益,我国《保险法》18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该法条即是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法律依据,但对于什么样的说明才符合明确说明的要件,保险法并没有详细规定,由此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很大争议。
实务中,保险人往往在投保单上印制投保人声明,其内容大致如保险人已将保险合同的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向我作了说明,我已充分了解,同意按该保险合同的内容订立本合同之类,然后由投保人签字确认,但该做法是否可以证明保险人已尽说明义务?笔者认为,仅凭投保人的声明是无法实现保险法规范保险人行为的立法目的,甚至,这种投保人声明已经沦为新的格式条款,保险合同的业务员甚至不对投保人声明作任何解释,就要求投保人签名确认。因此,要确定保险合同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与否、应当根据合同订立时的具体环境、具体考察保险人的说明是否已经达到使投保人知悉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的程度。因为,与一般格式合同相比仅要求保险人承担一般格式合同的提示义务是远远不够的,保险人还必须就其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免除或限制责任的事由以清楚明确、不引起歧义和误解的表述向投保人作出解释。
最高院研究室在关于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明确说明和如何理解的问题答复中也认为: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除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做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白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据此,笔者认为明确说明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第二,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主动向投保人进行全面、完整、客观、真实、详细的说明。被保险人在收到保险单和保险条款时是否知悉其中的免责条款并不是法律所要关注的问题,法律所关注的是保险人是否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因此,保险公司仅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阅读,免责条款只能认定为提示投保人注意,仅符合了第一个条件,显然还不足以证明其已履行了明确说明的义务。
综上,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为充分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笔者建议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责任免责条款尽量通俗化,使之保持相对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二)以醒目方式印制责任免除条款,提请投保人注意;(三)合理掌握提请注意的方式、内容、时间和程度;(四)拟订规范的声明条款;(五)在保险合同中,增加保险人有明确说明义务的条款,这样可以在形式和内容上达到统一。
认真履行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是保险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保险人合理履行这一义务,不仅可以避免纠纷的产生,也促进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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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已就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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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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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后是否免责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30保险合同中的负责条款一般是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履行说明和提示义务后,发现免赔的事故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关于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后是否免责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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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有哪些明确说明义务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与如实告知义务相对,明确说明义务是指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保险合同的内容向投保人进行说明的义务。由于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拟订的格式化条款,投保人对其内容往往不了解,因此,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我国《保险法》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向技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对于合同中有关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作明确说明,没有明确说明的,这些免责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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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的条款,保险人对其履行的举证责任有效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9答:您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也就是说,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负有“明确说明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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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保人向保险人明确说明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保险作为一种社会服务商品,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以购买者与消费者的身份参加保险的。对购买者与消费者的权益,法律所能提供的最有力保护,在于使其享受到他本来希望得到的服务。在保险活动中,要让投保人充分了解到他所购买的保险服务能否提供给他需要的保险保障,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是限制保险人不适当免除责任的行为。由于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权利在于得到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而保险合同又是附合合同,所以对保险人免责条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