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受理条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三、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六条条款内容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条条款内容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五条条款内容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
桂林劳动仲裁委员会
132人看过
-
桂林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什么时间办
207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162人看过
-
桂林个人求职登记审核什么时间办
305人看过
-
桂林职工医保参保登记什么时间办
416人看过
-
景德镇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流程有哪些
180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谁知道桂林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内容?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1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
-
-
桂林律师办理劳动仲裁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4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
-
仲裁委员会会主动审查仲裁时效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4-09-09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仲裁机构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并不主动对仲裁时效性加以审查和处理。若当事人并未针对仲裁时效提出异议或抗辩,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亦不会主动对该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更不会擅自援引仲裁时效方面的相关规定来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时效期为一年。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无法在本条款第一款所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则仲裁时效将暂时停止计算。自中
-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需要多长时间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25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需要45天。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