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怎么认定履行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5:50:20 156 人看过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同履行地,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达不成协议的,根据借贷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一般是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一、租赁合同最长还要多长时间

租赁合同的最长年限为二十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如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期限;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的习惯来确定;

如仍不能确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按合同约定的地点履行,合同未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达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等。

三、民法典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如何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确定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法律依据
    一、确定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法律依据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很容易确定管辖法院,对于没有约定的依哪条法律确定管辖实践中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依据《民法典》第511条第3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二种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依据此条批复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什么是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合同
    2023-05-03
    406人看过
  • 借贷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履行地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可按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一般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合同应该注意哪些内容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
    2023-03-17
    491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个人借贷
    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一般都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的。但是没有约定或约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履行。一、合同履行地点怎么界定?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实际交付地即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当采取以下原则:第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四、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规定
    2023-02-04
    371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意怎么审查,借贷履行事实怎么审查
    民间借贷合意怎么审查债权人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债务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债务人应当就其抗辩主张的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不能证明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债权人因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后,另行提起不当得利返还之诉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借贷履行事实的审查人民法院对借贷事实的审查包括以下几点:1、借据形式真实性的审查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法院应当审慎审查借据的真实性。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债务人对借据内容的笔迹或者签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补充证据或者反驳证据。法院应当根据双方提供的有效证据,结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高度盖
    2023-03-04
    434人看过
  • 借款合同无效如何认定,怎样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是因不成立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意。即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无法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结合审判实践,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一、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履行效力的合同。二、虚假宣传合同还有效力吗?虚假宣传签订的合同无效。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
    2023-06-22
    438人看过
  • 居间合同履行地的认定以及居间合同违约怎么办
    一、居间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居间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方式主要有: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二、居间合同违约怎么办签订居间合同后,如果有违约的,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居间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约定,一般可以直接适用违约责任的约定。居间合同中一般有违约金的约定,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违约责任。同时,违约责任的约定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予以主张。合同违约的情况出现后,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
    2023-06-23
    382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该怎么书写?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殊规定
    一、民间借贷合同该怎么书写?民间借贷的合同应当根据以下内容进行书写: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殊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殊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特征方面。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诺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2.合同的效力方面。(1)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原因。(2)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特殊规定。3.合同的担保方面。4
    2023-05-03
    167人看过
  • 借贷合同履行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产生借款合同纠纷的因素(一)经济政策因素。由于国家加强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对金融市场的整治力度,促使银行等金融部门加强了收贷工作,对于已逾期仍未归还或无法偿还贷款的单位,只好诉诸法院,要求其归还。(二)金融部门的因素。一是贷前审查不严。许多金融部门特
    2023-03-21
    390人看过
  • 借贷合同履行地司法解释
    一、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合同履行地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关于合同的履行地,依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不同,而有区别。民事实体法中的合同履行地一般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各自合同义务履行及其相对方接受履行的具体地点,除非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是确定履行费用负担、标的物风险承担、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之一。司法实践中,合同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各自义务不同,相对应的履行地点则可能有异。特别是在合同当事人不只两方或同一个合同约定有多个给付义务时,可以存在多个合同履行地。具体而言,如果出现当事人没有约定且未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依据交易习惯确定的情形,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则各国立法规定不一。从国内外立法情况来看,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一)债务往取主义。所谓债务往
    2023-06-05
    449人看过
  • 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人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机构之间关于一方贷与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消耗物的协议。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贷与人为银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否仅限于公民,我们认为,民间借贷以公民之间的相互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公民之间的借贷。第二,可以为无偿。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借贷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则借款合同为无偿合同。并且,公民之间的借贷因具有互助性,一般是无偿的。所以,借款合同根据其是否有偿,可以分为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第三,一般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仅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意还不能成立,只有贷与人将贷与物交付给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但是,当事人之间也可以订立诺成的借款合同。诺成借款合同因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达成而成立。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都负有义务,贷与
    2023-06-09
    94人看过
  • 借贷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确定?
    一、借贷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1、借贷合同能约定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即使在合同之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在合同有效期间,一方实施了违法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也有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首先可以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对于没
    2023-06-20
    278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与民间借贷能定期限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间借款合同有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间借贷合同怎么审查?民间借贷合同审查要点主要是:1、主体是否合格。主体真实性审查,如审查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主体合法性审查,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主体资信程度审查。2、利息约定是否合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3、担保是否有效审查。保证担保贷款时,必须以审慎性原则考察保证人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情况和资信程度以及有无实际代偿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3-08-01
    160人看过
  • 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方式如下: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民法典规定履行合同的具体原则有哪些民法典规定履行合同的具体
    2023-03-06
    73人看过
  • 打款地是否是借贷合同履行地
    一、打款地是否是借贷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产生纠纷后,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借款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处理借款合同纠纷需要什么证据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
    2023-04-18
    57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合同纠纷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8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具体是出
    • 民间借贷,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1
      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合同履行地,该如何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4
      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就可以由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的,由不动产的所在地履行;只要确定好之后就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吗,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01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借贷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履行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5
      1、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可按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一般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