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合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26:12 113 人看过

[案例」

张某1998年8月从某国有企业辞职应聘到深圳某港商独资企业任技术部门经理,并与该企业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明确了张某任技术部门经理职务及其工资待遇等内容。1999年7月,张某所在部门的新任主管总监意欲任用他人担任该部门经理,而解除了张某的经理职务,只让其负责该技术部门的一般性行政工作,并将其每月的工资从4500元人民币降至2500元。张某对此不服,于是多次与总经理和人事劳资部交涉,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2000年9月,人事劳资部经理才奉命将企业领导层的决定转告张某,企业决定对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变更处理,张某不能恢复经理职务,但可以继续做现在的工作,工资可以增加到3000元。张某仍不接受,坚持要求企业按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恢复其经理职位,并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其工资。企业无奈,提出与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也考虑到再在此工作也不好做了,因此也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张某要求,企业应该按劳动法的规定和其任经理时的工资标准支付其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支付其被降低的工资与原来工资的差额部分的经济补偿金。企业经过研究,只同意按现在的月2500元的工资标准支付张某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理由是他已经被降级。于是,张某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此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经调查属实,经向企业宣传和解释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同意按张某原来的工资标准发给其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9000元,3个月被降低的工资与原来工资的差额部分6000以及经济补偿金1500元,该企业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

「评析」

这是一起由于企业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进而由企业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经济补偿争议的案例。《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案中的企业与张某在劳动合同中对张某在该企业该工作的职务、工资标准等作了约定,在劳动合同没有变更之前,企业必须遵照执行。企业意欲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也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本案中的企业调动张某的工作并降低了其工资待遇,但没有征得张某同意。企业的做法是明显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印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支付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张某在该企业工作了十三个月,企业发给其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但以张某被降级后工资标准来计发经济补偿金,是不合适的。这是由于在没有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的变更之前,企业应该按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张某的工资,企业擅自降低张某工资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按合同约定反而是克扣了张某的工资。本案中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处理是正确的,企业不仅要给张某原按合同约定标准补足其工资,而且还要为此支付擅自减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此,企业应该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才能正确处理好类似的纠纷而不违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经济补偿已经支付要求返还于法无据经济补偿
    高某于2006年1月到胶州市某公司工作,双方当事人于2007年11月1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至2011年2月28日止。2009年9月7日,高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2009年12月9日,公司与高某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高某6351元。2009年12月10日,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该协议约定乙方(高某)工资待遇等已妥善解决,并得到相关补偿,双方无其他争议。公司将该补偿支付给了高某,但公司未为高某缴纳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日后,当高某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会保险时,遭到公司拒绝。为此,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公司缴纳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公司向仲裁委提出了反诉申请,请求裁决:1、认定高某与公司达成的补偿协议无效。2、返回公司给予高
    2023-04-23
    135人看过
  • 劳动者旷工要求经济补偿金可以吗
    劳动者因旷工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经济补偿
    2023-03-01
    182人看过
  • 经济补偿后赔偿金诉求遭拒
    职工沈某诉至法院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同时,要求单位加付100%的赔偿金。孰料,因沈某未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改正,所以他要求加付赔偿金的申请被法院驳回了。沈某自2007年12月到济南某餐饮公司工作,餐饮公司一直未为沈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沈某在餐饮公司正常工作至2011年1月,此后自行离开。沈某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的月平均工资为2516.67元。2011年8月4日,沈某向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餐饮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8808.35元,并加付8808.35元的赔偿金。仲裁委裁决后,沈某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享受经济补偿。餐饮公司未为沈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沈某离职后,餐饮公司应按规定支付沈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88
    2023-06-09
    331人看过
  • 合同期满解除合同,可要求经济补偿吗?
    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就解除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会不会有补偿工作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二、合同到期不干就辞职有问题吗合同到期不干不一定算辞职,合同到期只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要解除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由用人单位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
    2023-03-01
    328人看过
  • 老板70岁欠工人经济补偿金可以要求他做牢吗他有钱故意不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劳动者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主张,劳动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二、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50—100%支付赔偿金。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三、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劳
    2023-02-18
    88人看过
  • 辞职报告要求经济补偿金如何写
    在辞职报告中载明经济补偿的,辞职报告应该包括辞退的原因,用人单位侵权的事实,与赔偿相关的问题,如赔偿的数额、赔偿支付时间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
    2023-06-18
    192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一、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是否分段各地不同);(2)计算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包括: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2023-05-22
    105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同时要求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终止。而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付给劳动者遭受损失的赔偿。它更加强调用人单位一方存在过错,是一种赔偿性质的费用。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很多种,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2023-06-14
    391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是强制性要给的吗?
    是强制的,在某些特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1.补偿数额(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2.月工资(1)月工资是指
    2023-06-17
    187人看过
  • 投资诈骗罪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对于利用投资进行诈骗,构成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受害人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对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一、坐牢后民事赔偿怎么办被判刑坐牢后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赔偿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在责任承担上互不影响,犯罪人犯罪既要承担刑事责任,造成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使是被判处死刑且已经执行了死刑的犯罪分子,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有遗产的,用遗产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没有遗产的,民事赔偿责任消失。二、被骗了钱怎样能追回来被骗了怎样能追回钱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构成犯罪,可以报案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可以提起民事诉讼;2、对于被诈骗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3、对于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会立
    2023-06-23
    500人看过
  • 可以在离婚后要求经济补偿吗?
    不可以,离婚经济补偿必须在离婚时提出,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将约定的补偿情况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如果是诉讼离婚,不管是提出离婚的一方还是另一方,都可以请求离婚经济补偿。但如果离婚时没有提出,之后就不能请求补偿了。一方在离婚时要求经济补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经济补偿以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为前提。对于双方没有约定实行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一方付出了较多义务,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直接多分或者予以补偿。因此,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向另一方主张经济补偿请求权。只有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用来补偿为家务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损失时,才可以请求对方以个人财产给予适当补偿。(2)必须是提出需要经济补偿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付出了较多义务。经济补偿实际上是一种劳务补偿,它的产生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中劳务付出的差异,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付出了较多义务的,才能行使经济补偿请求权。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
    2023-06-25
    137人看过
  • 临时工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吗
    临时工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指以下几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5、用人单位濒于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
    2023-06-14
    153人看过
  • 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概念是什么
    赔偿金是指当事人对损失的发生具有过错或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或者合同义务,为弥补另一方的损失而负担的金额。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
    2023-06-14
    496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劳动者应满足的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涉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按照规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
    2023-07-13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劳动经济补偿金可否要求经济补偿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1
      经济补偿金是补助的一种方式,同在职补助不同。 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
    • 私下经济补偿金协议想了解他是不是符合补偿的要求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 经济补偿金能要求赔偿金的时效性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1
      要求经济补偿的时效为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
    • 合同期满解除合同可要求经济补偿吗,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3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 公司破产并入其他公司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6
      公司破产并入其他公司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