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可以查阅证人提交的证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5:30:12 265 人看过

刑事案件犯罪的证据是不会给报案人查阅,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只会给办案人员、律师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刑事案件中不合法的证据材料包括:1、作证主体不合法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言,不符合法律对证据收集、提供主体的规定,是非法证据。2、取证程序不合法。以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是不合法的。3、表现形式不合法。证据有7种表现形式,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4、证据要件不合法。法律要求应当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法定手续才能成立的书证,还必须符合特定形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是不能查看查证的证据,但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辩护,由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怎么审查判断证据

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

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

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应查明矛盾出现的原因。

其次,对案件中不同类证据的审查,也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协调,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就具体案件来说,要注意分析同案犯口供之间、不同证人的证言之间、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和被害人的陈述之间有无矛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律师立案侦查阶段案卷整理目录是否可以查阅
    不可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取得的证据还是秘密,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查阅,而且侦查阶段还未形成案卷,仅检察院因为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可以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是否违法,才可以依法查阅有关案件材料。只有到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才可以查阅案件。详见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
    2023-03-03
    173人看过
  • 侦查阶段被害人律师是否可以阅卷
    侦查阶段被害人律师是不可以阅卷的。律师在侦查阶段是没有阅卷权利的,一定要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起诉到人民检察院,此时律师才有阅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一、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
    2023-03-08
    14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之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委托手续后,我们将提供如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法律咨询,与侦查机关交涉。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法律咨询,将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予以告知;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有权对侦查人员的询问笔录进行核对和修改;对于侦查机关的鉴定结论有被告知和对鉴定提出异议的权利;对侦查人员申请回避的权利等。2、向侦查机关了解嫌疑人涉嫌罪名及案件的进展情况,对涉嫌的罪名和量刑进行详细分析。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法定情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在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了解了案件的相关情况以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4、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人
    2023-03-07
    137人看过
  • 刑事侦查阶段的材料可以复印吗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或其它辩护人在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也就是说,除了这两类人在案件判决交付执行前可以同犯罪嫌疑人会面外,其它人是不可以会见的。亲属或其它人要想会见犯罪嫌疑人,也只能等到定案交付执行了。相关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一、单位犯罪怎么委托辩护人?单位只有在几种特殊罪名下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主
    2023-03-11
    12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就一定见不到人吗
    不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有哪些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
    2023-02-23
    161人看过
  •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和解可行性研究
    不可以。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流程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
    2023-07-02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是在侦查阶段吗?在法庭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按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侦查阶段是无权进行调查取证的。留言咨询点采纳啊
    • 刑事案件没有立案侦查, 请问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可以委托律师办案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律师立案侦查阶段案卷整理目录是否可以查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23
      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是不可以查阅案卷整理目录的,因为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所取得的所有证据都是秘密,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查阅,而且侦查阶段还根本都没有形成案卷的,在案件侦查阶段只有检察院才也可以依法查阅有关案件的材料,因为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 犯罪嫌疑人可以查阅刑事案件证据书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9
      刑事案件证据会不给报案人查阅,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只会给办案人员、律师查阅。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中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的作用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0
      律师的作用是什么,在刑事案中,律师的作用是“为生命而辩,为自由而辩”。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中律师的作用有: 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