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说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0:22:24 373 人看过

1、犯罪嫌疑人在被拘捕之后,在拘留的时间内,公安机关还没有掌握案件情况的,而犯罪嫌疑人又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公安机关认为还需要进行拘留的,需要在拘留3日以内,就提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或者是案情比价复杂的案件,可以申请并批准将犯罪嫌疑人拘留的时间延长至1到4天。

2.对于多次作案,流窜作案,共同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员,可以申请并批准将拘留的时间延长至30天。公安机关所申请的批准逮捕书提交到人民检察院之后。人民检察院会在7天以内对犯罪嫌疑做出是逮捕还是不逮捕的决定。

3.如果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会立即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而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人民公安会按照批准的时间来进行拘留。犯罪嫌疑人在拘捕期间,有怀孕或者是重大疾病等情况,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一、被拘留时间有什么规定?

1、拘留的期限有两种:一种是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日,从进入看守所算起。其中检察院批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则应进行释放或者变更相关强制措施。一种是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这种延长期限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可分为行政机关在调查案件的时候,对有可能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也可以指行为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被依法拘留。

2、行政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一般是在3天内。但是对于一些情况特殊或者是比较复杂的案件,行政机关会申请延迟1到4天,以方便查清案情。但是对于重大案件或者犯罪嫌疑有重大嫌疑的行政机关还可以申请把拘留的期限延长至30日,但是最长不可超过30日。

3、行为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依法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内的拘留所。对于拘留的时间不能超过15天,合并处罚被罚人不能超过20天,被拘留人不服公安机关处理结果的,可以依据法律的相关条款提起行政诉讼或指示行政复议。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了举例说明的方式,说明哪些犯罪人员可以被刑事拘留。

1.犯罪嫌疑人,正准备犯罪,已经实行了犯罪行为或者是在犯罪后被他人即使发现的。

2.犯罪嫌疑人经过被害人的指认或者是有人亲眼看到他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所居住的地址或者是身边发现了犯罪证据的。

4.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有自杀,逃跑或者市在逃的。

5.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有伪造,毁灭或者是伙同他人串供的行为。

6.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的姓名,地址,行政机关无法掌握其身份信息的,可以先进行拘留,以待查实。

7.犯罪嫌疑人是属于多次作案,流窜作案,有同伙他人作案的重大嫌疑。

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说明,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行为的,也可以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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