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不过如果想要案件尽快立案侦查,还是要到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未指定管辖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是指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下级公司机关管辖刑事犯罪,如果对管辖有异议,上级公安机关没有指定的,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协商解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案件受理后发现不属于法院管辖该怎样办?
行政诉讼法对级别管辖作了详细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受理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受理诉讼的人民法院管辖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案件确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范围,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如果审查发现案件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范围,可用裁定的方式驳回当事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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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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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有哪些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5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有贪污贿赂犯罪自诉类型的案件,均仍违反了相关的职责从而犯罪,或者是在军队以内所发生的刑事案件,以及如果罪犯是在监狱以内所犯的刑事案件等都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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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立案审查之后,对不属于自己的管辖案件应当移交哪个部门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81.有管辖权的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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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是否由公安机关管辖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8所有公安机关都有侦查权。那要看是多大影响的案件。公安部一般是只管辖全国影响大的案件,省级的管辖省内影响大的案件,市级管辖市内影响大的案件,区县级管辖自己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派出所也管辖辖区内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公安内部有刑警队,经侦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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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对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4对于接受的案件,执法办案单位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案件移送后,原受案单位应立即告知报案人。决定不予立案,接受单位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并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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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 认为有犯罪事实且属于自己管辖的, 予以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8《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节立案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