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房屋定金不算非法集资。预收房屋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的行为。非法集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集资的行为。
一、非法集资多少钱可以立案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如下: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就达到了立案标准。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就达到了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的,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集资诈骗款能否追回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关于非法集资受害者被骗的钱,由实施集资诈骗的行为人自行承担赔偿,若有剩余部分,则上缴国库。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要交定金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要交定金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法律是没有强制性要求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与是否交付定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设定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非法集资属于哪个部门管,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吗
167人看过
-
收押金属于非法集资吗,是怎么规定的
427人看过
-
非法集资属于合同纠纷吗
385人看过
-
集资50万属于非法行为吗?
413人看过
-
回购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107人看过
-
亲属间借钱也属于非法集资吗
128人看过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
传销属于非法集资吗2022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1、非法集资和传销不同。 2、【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3、【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
-
非法集资罪属于法定量刑标准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6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方法筹集非法资金,金额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的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或没收财产。
-
房屋买卖回购协议属于非法集资吗,有哪些相关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30要看具体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回购协议与非法集资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如果通过签订房屋回购协议,非法筹集公众资金进行非法占有的,就是属于非法集资。
-
非法集资属于公司出纳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41、非法集资出纳如果知道对方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并且帮助对方属于共犯,如果不知道对方的行为是非法集资不属于共犯。 2、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罪共犯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押金属于房屋定金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9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通过补充协议,可以把押金转为购买房产的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