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抗辩权是:
1、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2、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是一回事么?
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并不是一个概念。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包括哪些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二、构成要件不同。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二)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三、适用条件不同。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2、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三、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抗辩权的分类:
1、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
2、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担保人在主债权人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诉讼;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在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履行合同;
4、按顺序履行抗辩权。按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前,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5、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抗辩权的履行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有权拒绝在另一方对待付款之前先付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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