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操作规定。比如《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等,从而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应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然而,实践中有些单位仍违反检测、操作规定、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而且往往会产生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严重后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本法增设了本罪,有利于抑制这类单位犯罪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采供血机构,是指采集、储存血液,并向临床或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血的医疗卫生机构,分为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库。血站、单采血浆站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卫生事业单位。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从事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单位。(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应当预见到本单位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后果。
采集血液事故罪客观方面还是主观方面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方面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集血液的部门,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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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血液,采集血液,制作血液制品罪的构成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09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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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血液事故罪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四要素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1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或者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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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采集血液事故罪构成了什么法律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4《刑法》对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处罚规定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血液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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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血液采集事故罪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22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 1、主体要件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血液的部门; 2、主观要件只能由过失构成;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非法采集血液而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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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集血液事故中,遵守什么样的纪律规定,构成血液事故罪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3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 1、犯罪主体仅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血液的部门; 主观表现为过失; 3、侵害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上表现为非法采集血液,不按规定检测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