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发包问题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20:52:06 249 人看过

建设工程发包问题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人

为了贪图便宜、省事,发包人可能会随意的把小工程给个没资质的包工头做,但这种发包给不具有资质施工队的行为是违法的,发包方面临着各种风险。

(1)质量风险:工程虽小,但关系到质量就是个头疼的事,双方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发包方就不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只能请求对方赔偿实际的损失。

(2)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风险:没资质的承包方往往存在着资金实力弱、技术不强的缺点。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发包方虽然有权拒绝付款,但若因此导致承包方发不了工资,发包方需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这时发包方会面临着该笔债务沦为坏账的风险,难以收回。

(3)被罚款的风险:发包给不具资质的承包方,单位将会面临高达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

发包人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给承包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例如:施工前的准备主要是办好各项施工手续、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工程进度款、技术支持等。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导致工程变更,不仅要承担增加的费用,还要承担因此给承包方带来的损失。因此,发包方应积极与承包方协商、相互配合,如果只是小矛盾,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后再解决。

3、一定要组织竣工验收

为了省事,发包人往往不经过验收程序,直接将工程拿来使用,但这时,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可能无权向承包方索赔。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视为已经验收合格,除非工程的主体结构或者地基出现问题,否则发包人自己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因此,虽然验收程序繁琐,但如果不履行,所享有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一、工程索赔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索赔时效。

实践中,发包方往往以还有工程款未付的有利条件,采用以守为攻的策略,等待承包方上门或起诉后再行协商或反诉。如此对策造成的是时效的起算问题。

(二)索赔损失额的计算。

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是索赔的依据之一,但如前所述,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对承包方的制约一般较重,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特别是在逾期竣工违约的索赔中,显得尤为突出。因此,索赔损失额的计算应适度撑握。

1、逾期竣工索赔。逾期竣工违约的索赔,应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违约条款决定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方式,还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的方式进行索赔。

(三)工程质量索赔。

工程质量索赔问题是工程施工合同中最为复杂的问题,还当以鉴定为前提。因此,笔者仅就索赔思路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主体工程质量索赔:

1、对于承包方而言,施工中只能存在局部质量问题,而不存在整体质量问题。包括隐蔽工程在内的主体工程因有监理方的分部、分项验收,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出现工程整体质量问题,工程质量索赔只能是局部索赔;

2、如果存在主体工程质量问题,索赔应以提前终止工程施工合同为前提;

3、如果存在主体工程质量问题,应以监理方为共同被告。

二是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索赔。

常见的工程质量纠纷,大多是因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问题引起,都可采取返工措施进行补救。因此,索赔受到这一因素的约束:

1、其直接损失额只能是返工所需损失;

2、计算损失的标准应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3、索赔总额应掌握在返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价,另加一倍的人工工资范围内为宜;

4、返工引起的工期延误损失,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条款的标准计算。

三是对设计与监理方的索赔。

在穷尽了不属于承包方施工的质量责任后,作为发包方,就需要考虑工程质量的责任是设计原因还是监理原因。此时,发包方除应认真审核所签订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与工程监理合同是否有缺陷外,更重要的是应及时委托具有较高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存在质量问题的根本原因后,再行索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发包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结算和鉴定问题有哪些
    首先,建设工程结算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款。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就应当结算。结算中,一般是由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由发包人审核。实践中有的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后迟迟不予答复或根本不予答复,以达到拖欠或不支付工程款的目的,严重损害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为制止这种不法行为,《解释》第2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其次,只有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通过招标投标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价款的标准。再次,当事人约
    2023-06-07
    393人看过
  •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农村建房有哪些手续?1。村民在农村建房,应当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显著位置(1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房屋申请人;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镇人社办将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进行初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符合“一户一基地”条件的土地使用者,先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再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报市政府审批)。经批准后,国土资源所、镇人社办将现场发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方案、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本两证”)。村民住宅竣工后,国土资源办将到现场核查土地是否按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对符合要求的建房人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村民凭《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农村住宅建设应注意的问题。1自建房屋要选好施工队伍,有建筑草图。对自建房屋要进行监督和保障,确保房屋质量,并准备好钢材、砖、水泥等材料。3。自建房屋涉及到占用公共道路的问题,所以要处理
    2023-05-08
    158人看过
  • 工程建设中存在哪些管理问题
    任何管理活动都要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系,才能取得成效,成本管理也不例外。在成本管理体系中,专案经理享有最高权力,在成本管理和项目效益方面对施工企业局(处)长(总经理或董事长)负责。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应有相应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分配,并用配套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约束和激励。然而,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并没有很好地做到权责结合。一些项目管理部门简单地将项目成本管理的责任归于成本管理主管,没有形成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如某工程项目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结果,由于职责分工不清,找不到直接负责人,最后没有解决,给工程造成了巨大损失,而真正的负责人却逃脱了处罚。再比如,某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提出了经济可行的施工方案,为项目部节省了10多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给予奖励,技术发明人的积极性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不利于项目部进一步的技术开发,也不利于项目的成本管
    2023-05-31
    17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
    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投标不规范首先,承包、发包双方都有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部分发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弄虚作假,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邀请招标的办法,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有些施工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合同签订不平等发包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常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建设工程专家认为,中国的建设工程市场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这不但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有关,而且是市场竞争的产物。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建设工程企业抗风险的能力。一、建筑施工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建设
    2023-06-25
    148人看过
  • 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前应当注意的问题
    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前: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只有在工程合法、相关手续完备及发包人资信情况良好的条件下,承包人与之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包括了解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即其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资格,是否具有签订和缔约资格。再次了解工程是否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最后了解发包人的资质情况、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如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一、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
    2023-03-29
    97人看过
  • 工程欠款单的追回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工程款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首先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管相对甲方,施工方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还是要据理力争,争取在合同中尽可能约定一个对施工方有利的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因为,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施工单位享有主动权,如果业主建设单位延期付款就可以顺延工期来制约业主,因此应当争取在工程完工前最大限度的争取支付较大数量工程款。再者,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一旦业主建设单位出现逾期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情形,不能碍于情面,而不及时提出,应及时提出要求付款的书面申明或索赔申请。这样一是可以在工程索赔程序中获得主动,二是也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提供了最充足的证据。再者,对于工程款的支付状况要及时核对,必要是定期和业主建设单位采取财务对账的方式来固定证据。对账的书面单据要加盖双方的印章。这样及时发生了纠纷也可以使得施工企业处于有利地位。二、充分利用建
    2023-03-26
    499人看过
  • 绿化承包工程质量应注意哪些问题
    1、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1。项目内容包括、和其他项目。2。根据劳动合同、材料合同、工期合同和质量合同。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和规格应符合配置方案和工程预算。二、工程造价:乙方应根据施工范围和施工图纸提交工程预算,并根据园林绿化要求,按甲级工程标准,调整人工,施工期材料、机械按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十作为工程预付款。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余款在维修期(三个月)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4、施工期1。本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自开工之日起计算)。2。开工日期-具体日期。3。完成日期-具体日期。5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负责办理施工申请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2)乙方责任:1。2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的养护责任,确保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在养护期内
    2023-05-07
    208人看过
  • 注意工程索赔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施工索赔须注意1、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丧失索赔利益的实现。3、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4、施工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要求,经对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工程签证,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是施工索赔最后的救济手段。二、施工索赔证据索赔证据是关系到索赔成败的关键。只有在保存好完整的原始资料的情况下,才能将每一项索赔项目分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或设计变更的图纸、业主的书面指令、洽商记录和信函文件或每周例会纪要的记录、增加费用或支出的原始合同、单位以及实物照片等整理成证据,来证明索赔的成立,以争取索赔成功。施工索赔证据如下:1、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及附件、工程图纸、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开工报告、工程
    2023-06-07
    298人看过
  • 要约效力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要注意下列问题:1.要约生效时间。这既关系到要约从什么时间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也涉及到承诺期限的问题。2.要约的存续期间。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一、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吗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这两种情形的除外: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二、要约废约与要约撤回有什么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从表现形式上看,受要约人没有发出承诺通知之前,生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是要约撤回,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是要约撤销。对于要约
    2023-02-28
    353人看过
  • 商标设计应注意哪些问题
    商标设计是商标创意的体现和表达,是用艺术手段将商标构思具体化、成果化。商标设计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1)切忌模仿,步人后尘。模仿或部份模仿他人商标,将会使自身的商标失去独创性。如他人在酒类商品上已注册了"红楼梦"商标,你再申请"红楼梦情"、"红楼世家"或"醉红楼"等,不仅失去了独创性,注册申请也很难核准。(2)繁简适中,易读易记。既要充分考虑易于识别和记忆,又要注意文字或图形太简单,而失去显著特征。(3)暗示特点,体现创意。要与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相联系,使人能联想到商品或服务特点,把商标构思的立意充分体现出来。(4)结合装璜,主次分明。商标要与包装装璜设计相协调,不能将商标设计成纽扣式,置于不显眼的位置。商标应在包装上占据突出的中心位置,整个装璜的设计要以商标为核心,切忌喧宾夺主,否则,难以发挥商标的购物导向作用。
    2023-05-01
    205人看过
  • 卫浴设备安装要注意哪些问题
    面盆安装理想的安装高度为800至840毫米。台式面盆应配合台板。立柱式面盆由于缺少平台,一般在面盆正墙上安装化妆板。挂式面盆适宜小卫间的装修,角式挂盆正好可利用卫生间的墙角。便器安装理想的安装高度为360至410毫米,应尽量选用直冲式便器,便器附近墙上应安装手纸盒。家有老人的卫生间,坐便器附近应安装不锈钢助力扶杆,以方便站起。浴缸安装理想的安装高度为380至430毫米。选用浴缸长度一般在1500毫米左右为宜。其他安装一个标准卫生间应安装换气扇、毛巾竿,地面装饰要防滑。卫生间一般只需一组主光源,安装于镜面上方。卫浴设备安装要注意哪些问题卫浴设备安装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3-04-22
    378人看过
  • 债务纠纷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债务纠纷的注意事项:需采用协商、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的时效期间不能超过三年;以及起诉后法院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作出判决,并且债权人还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一、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方式。其中,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的,还可以选择起诉。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债务纠纷纠纷应该怎么办发生债务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冷静解决问题,先双方自行沟通,如沟通不成,社区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如调解不成,由仲裁庭来仲裁,或者有一方诉讼至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如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拒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债的权利的是债权人,享有债的义务
    2023-03-16
    259人看过
  •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1、确定抚养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确定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二婚对方的孩子算直系亲属吗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
    2023-04-11
    292人看过
  • 工程分包甲方要注意什么问题
    分包合同甲方一般是指发包方,首先要关心两个问题;1、自身是否具有将工程分包的权利;2、乙方是否具有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但注意的是:(1)建议业主应在招投标阶段将指定分包内容明确化,业主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应及时提出咨询。应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方法。(2)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约定不包含指定分包工程内容。(3)作为总承包人,应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争取使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直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使指定分包工程变为总包合同外工程。(4)若必须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争取签订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在内的三方协议,约定总承包人仅履行总包管理之责,付款义务在发包人一方。(5)应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与指定分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等原始书面的证据资料。(6)
    2023-06-15
    6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更多>

    #工程发包
    相关咨询
    •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3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 目前建筑安装工程最常见的质量通病主要有以下几类: (1)基础不均匀下沉,墙开裂。 (2)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出现蜂窝、麻面、露筋。 (3)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3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又称不动产施工优先权、不动产建设优先权,是指不动产的施工人、承揽人或者承包人(统称承包人)就该不动产修建而产生的债权,对该不动产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属于不动产特别优先权系列。 二、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行使优先权应具备的条件是: 1、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应是因建设工程合同所生之债权。 2、涉案的标的物应为发包人所有的建设工程。 3、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适当地履行了义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问题的处理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
      1、建设工程分包责任纠纷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处理。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分包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
    •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书的签订要注意哪些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8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对委托人和监理人有约束力的合同除双方确定的“合同”协议以外,还包括以下文件: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文件;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5)其他。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4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