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什么时间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4 20:38:23 161 人看过

一、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区属用人单位的从其规定)

二、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经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二)劳动能力鉴定(或轻伤放弃鉴定)

备注:市属用人单位的至市社保中心办理,区属用人单位的至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以工伤认定书载明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准)

三、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的地点在哪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区属用人单位的详见其规定)

四、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第五条第三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泉州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什么时间办
    一、泉州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二、泉州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所需材料1、申办工伤医疗及有关待遇申请表2份(原件);2、工伤职工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4、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加盖医疗机构财务专用章);5、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疗机构收费章,收原件);6、病历或出院小结、特殊检查(如CT、MRI)报告单(验原件,收复印件);7、经核定同意的转院(诊)申请表;8、经核定同意到我市以外地区就医的公共交通工具、食宿费用的有效发票或票据(原件);9、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超过规定的最长医疗终结期的工伤医疗费用,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延长医疗终结期确认书(原件);10、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再次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确认书(
    2023-05-24
    491人看过
  • 邯郸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什么时间办
    一、邯郸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什么时间办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夏2:30)-5:30二、邯郸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设定依据是什么1:法律法规名称:《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依据文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条款号:第五条(三)(四)、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条款内容: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
    2023-05-13
    471人看过
  • 辛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什么时间办
    一、辛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夏2:30)-5:30。二、辛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依据文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条款号:第五条(三)(四)、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条款内容: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
    2023-05-13
    362人看过
  • 邢台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什么时间办
    一、邢台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什么时间办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夏2:30)-5:30。二、邢台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四)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3-05-13
    459人看过
  • 衡水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什么时间办
    一、衡水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办理的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夏2:30)-5:30二、衡水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办理流程1、受理: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2、审定: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核;3、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参保单位或个人。三、衡水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3-05-13
    369人看过
  • 厦门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2023-05-04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办法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赔偿时间: 第一,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 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
    •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方面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方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1
      关于工伤待遇支付方面,请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如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
    • 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时间是什么时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其工伤保险待遇从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确认申请后的次月起支付。(二)老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费结算票据后90天内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过期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三)社保经办机构在支付老工伤人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时按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金额支付,余额由用人
    • 厦门工伤待遇核发怎么计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30
      想要知道厦门工伤待遇核发怎么计算,应该了解以下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