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区属用人单位的从其规定)
二、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经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二)劳动能力鉴定(或轻伤放弃鉴定)
备注:市属用人单位的至市社保中心办理,区属用人单位的至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以工伤认定书载明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准)
三、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的地点在哪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区属用人单位的详见其规定)
四、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第五条第三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
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发包括哪些内容?
321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厦门市)
380人看过
-
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办法要注意哪些事项?
187人看过
-
厦门工伤待遇审领规定是什么
69人看过
-
厦门公司员工工伤待遇是什么?
94人看过
-
工伤待遇厦门如何规定的?
412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
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时间是什么时候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3(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其工伤保险待遇从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确认申请后的次月起支付。(二)老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费结算票据后90天内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过期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三)社保经办机构在支付老工伤人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时按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金额支付,余额由用人
-
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结算办法是如何样的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4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结算办法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补缴的提供日清单)原件及病历、出院小结复印件;经批准转外就医的交通费发票原件、住宿费发票原件(医疗费发票由商业保险机构报销留存的,提供加盖该机构公章的分割单据及原始票据客户联复印件,并提供参保单位对参保及医疗费发票原件留存处的书面情况说明方可受理);属先行支付情形的,必须提供医疗费用的原始票据。
-
厦门市工伤假期工资待遇是怎样支付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该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中,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待遇是什么,由谁承担支付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