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的发行和转让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24:01 159 人看过

1、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所持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应当以记名方式转让股东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后,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或者公司股利分配决定基准日前5日,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前项股东名册之变更,不予登记。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第一百四十一条未登记的股份转让,自股东将股份交付受让人后生效。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情况,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购买本公司股份。然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向公司职工奖励股份;四、股东因不同意股东决议而要求公司购买其股份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有(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有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收购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取得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以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毁损的,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股份无效。人民法院宣告股票无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换股。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上市交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重大诉讼事项,并在每个会计年度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股份,每股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以股份形式存在。股票是公司发行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的发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同一种类的股票对同一时间发行的同一种类的股票享有相同的权利,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在票面价值以上,但不得低于票面价值第一百二十九条股票应当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种类,第一百三十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不得以其他户名或者代表人的名义登记。

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保存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各股东所持股份的数量;(三)各股东所持股份的数量;(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数量,第一百三十二条国务院可以对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份应当正式交付股东。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份

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和数量;(二)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起止日期;(四)公司经股东会批准,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和数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必须公布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发行新股时公开发行新股,第一百三十七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票相关文章
  • 股票发行所需的要求和规定
    发行股票要求有:1、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机构健全,经营良好;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仅限一种,同股同权;3、向公众发行的部分不低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员工认购的股本不得超过拟向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4、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5、近三年发行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6、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欺诈发行股票罪,规定了欺诈发行证券罪,本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五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2023-07-04
    343人看过
  • 股票转让和股票出售的比较
    (一)主体不同:股票转让的主体是自己的东西股权。买卖主体分为两类,一是一般主体,即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均可以作为买卖主体。另一种是特殊主体,即除了具备一般主体的条件外,还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特别条件才能成为某些买卖关系的主体。(二)实质不同:股票转让的实质是股权由一方转让至另一方;交易的实质是有价物品及服务进行互通有无的行为;买卖实质上不过是使债权发生效力,出卖人就特定物同时或顺次与数买受人处理买卖契约。股票和债券有什么区别股票和债券都是有价证券,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股票与债券的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只要公司有支付能力。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
    2023-07-02
    342人看过
  • 格力拟转让股票,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哪些
    近日格力电器公告,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股票,此次由于转让的股份额度过大,在市场上引发了热议。而股份转让一直是企业中较重要的事项,因此法律法规对该方面的规定也较多,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格力拟转让股票,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哪些,转让变更登记的程序与效力是怎样的?一、格力拟转让股票,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哪些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
    2023-06-09
    126人看过
  • 发行股票申请的批准有什么规定
    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批有哪些规定?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股票发行申请予以核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股票发行申请不予核准。发现已经作出的批准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撤销批准。尚未募集的,停止募集;募集的,认股人可以要求发起人按照缴纳的股款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提交新股发行申请书和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股东大会决议;(四)公开发行新股的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文件;(五)财务会计报告;(六)代收行的名称和地址。按照本规定指定保荐人的,还应当提交保荐人出具的发行建议书。依照本法规定承销的,还应当提交承销机构名称和有关协议。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未经授权、更正或者股东大会批准,擅自改变新股发行目的的,不
    2023-05-02
    252人看过
  • 股票转让和股权转让一样吗
    律师解答:不一样。不一样。股票转让的实质是转让股份,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人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转让股票发生在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
    2024-05-01
    381人看过
  • 已发行股份上市转让有何规定
    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将“依法设立并存续两年以上”的公司作为申请上市的条件之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净资产账面原值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期限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因此,上市公司股改后未满一年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不得转让,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转让限制的解除,可以概括为“两年三批”。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股份数量为上市前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上市日、上市期满后1年和2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不存在股东股份转让的限制。与主板上市公司相比,主板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持股自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12个月。董事、
    2023-05-07
    394人看过
  • 转让股权和转让股票一样的意思吗
    转让股票并不等于转让股权,转让股票意味着转让股权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权是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一、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1、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五十个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2、股权转让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3、其他区别。二、公司成立多久可以转让?一般情况下,自公司成立后即可转让股权。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转让做限制性规定。三、股权转让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股权转让后对方不给钱的解决办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可以催告对
    2023-02-28
    487人看过
  • 股票发行价和市盈率的关系是什么
    一、股票发行方式有哪几种股票的发行有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1、公开发行也称公募是指股票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出售股票的方式;2、非公开发行也秫私募或内部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人向公司内部职工或特定投资者出售股票的方式。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都可以采用直接发行或间接发行的方式。(1)直接发行也称自蕾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人自己办理股票发行手续。这种方式下,一般是发行人在投资银行或证券机构的协助下,通过私下接诗的方法直接将股票出售给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一旦到期。募集不到原定的股份,拉行人将不足部分自行认购。(2)间接发行也称委托代理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人不直接办理股票发行手续,而是委托证券经营机构代理盅行,招募投资者。间接发行,根据受托责任不同分为代销发行和包销发行。二、股票发行价格如何确定1、股票发行价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股票的价格。在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时,可以按票面金额确定,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确
    2023-02-26
    404人看过
  • 税法关于发票的规定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级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批准外,发票均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种类的划分,由省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一、开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区别是?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内容、作用、印制、联次等五方面。1、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若需使用,需得到批准之后由税务机关代开;而普通发票则可以由已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2、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单价和价款等内容;而普通发票还包括了税务登
    2023-02-18
    467人看过
  • 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定概述
    对发行股份挂牌转让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他规定。股份发行和转让的法律规定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二十七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一百二十九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
    2023-08-18
    141人看过
  • 刑法中关于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规定是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五十万元,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等,应当立案追诉。一、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同时满足4个条件,会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第二,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2023-06-21
    118人看过
  • 股票转让和股权转让有哪些相似之处
    一、股票转让和股权转让有哪些相似之处相似之处:都是股东实施股份流转的方式。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票相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二、股权转让纠纷应该如何解决股权转让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因股权转让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股权转让的条件股权转让要有的条件具体如下:1.转让人应当为公司的股东;2.转让的程序必须合法。例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转让必须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4.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2023-10-20
    79人看过
  • 股份和股票的发行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凑集资本而分配或出售股份的行为。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行中,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其余认股人填写认股书,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股款。股款缴足后,一定期限内召开创立大会,大会结束后一定期内申请设立登记。新股发行时,认股人认购股份后,在一定期内缴纳股款,发行公司应在收到股款后的规定日期交割股份。由此看出,在公司设立登记成立前,就必须发行并认购股份。股份存在于公司设立中和成立后。股票是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以公司名义发行的。公司成立或者新股发行的缴款期日之后,公司须从速发行股票,公司不得在此前发行股票。我国法律要求公司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台湾公司法第161条公司非经设立登记或发行新股变更登记,不得发行股票。但公开发行股票之公司,证券管理机关另有规定者。如果将成立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划分为两个阶段:股票发行前和股票发行后,那么股份就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成立后发行股票
    2023-06-09
    404人看过
  • 股票转让税如何计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
    一、股票转让税如何计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在一般情况下,关于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方面,我们可以使用以下公式来计算股权转让所得税:纳税人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累计金额=(股份转让收益-获取该股权所需支出的成本费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适当且合理的各项费用)×25%=股权转让所有收益×2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
    2024-07-31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票
    词条

    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买卖。... 更多>

    #股票
    相关咨询
    • 股票转让对于转让记名股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9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 股权转让有些什么关于股票缴纳税的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0
      股权转让税收问题:1。受让方代扣代缴;根据:《国税函[2009]285号》: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在企业变更股权登记前,承担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缴),并持税务机关出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2、需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自行缴纳(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的,其
    • 关于发行股票的实施办法第64条有什么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8
      派出机构应建立健全辅导工作备案管理制度,应归档管理辅导机构每三个月备案的“辅导工作备案报告”及辅导期满后的“辅导工作总结报告”,档案管理期不少于五年。
    • 打算转让股票,个人股票转让的话有规定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个人股票可以转让。 上市公司股票只能通过交易系统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原则上应该可以转让,需签订股权转让手续、公司股东会确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公司转让股东股票有什么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