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7 07:47:28 111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具备《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核发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2.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经营者。3.需符合下列生产加工类别的细项(以区食药监局公布的为准):小作坊生产加工目录序号类别(大项)类别(细项)1粮食加工品切粉、挂面、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饺子皮(饺子)、云吞皮(云吞)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土榨花生油、茶籽油3肉制品烧卤熟肉制品4酒类白酒、配制酒(仅限以植物类药食同源物质为原料)、糯米酒5

二、办理材料

A4纸。

原件备查,A4纸。

原件备查,A4纸。

A4纸。

原件备查,A4纸。

原件备查,A4纸。

A4纸,无委托的不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

(1)材料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按要求通知申请人具体时间进行现场核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2)现场核查及公示:经现场核查,对生产加工条件符合要求的,通过政务信息网、公告栏张贴等一种或者多种形式将拟发证食品小作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与拟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信息一致,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现场核查,对生产加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

(3)作出决定:经公示后,符合审批条件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1)材料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按要求通知申请人具体时间进行现场核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2)现场核查及公示:经现场核查,对生产加工条件符合要求的,通过政务信息网、公告栏张贴等一种或者多种形式将拟发证食品小作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与拟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信息一致,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现场核查,对生产加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3)作出决定:经公示后,符合审批条件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肇庆市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三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食品小作坊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一)食品小作坊名称发生变化的;(二)生产加工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三)生产加工场所搬迁的;(四)食品种类、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五)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申请变更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组织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接到变更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核发新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但是,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其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生产加工场所搬迁跨越行政区域的,应注销原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在迁入地重新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证书编号按新发证编发。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的登记管理工作。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并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不得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办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准予延续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重新计算,证书编号不变。不予延续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手续:(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被依法撤销或吊销的;(二)食品小作坊申请注销的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申请换证的;(三)食品小作坊依法终止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登记事项无法实施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其他情形。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相关工作。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

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变更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食品小作坊停业时,应当在停业五日前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条第六条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五)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已取得健康证明的,可一并提交复印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材料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

第十四条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一)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品;(二)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三)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五)使用酒精勾兑的酒类;(六)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前款规定以外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进行调整。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九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禁止伪造、变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编号。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

第十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载明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经营者姓名、生产经营食品的种类等信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登记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登记证办理。登记部门应当根据申请,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

第八条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加工前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登记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二)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卫生防护设施;(三)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三)主要食品原料清单和生产工艺流程;(四)拟生产的食品品种说明;(五)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

第十三条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并符合下列要求:(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来源明确、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二)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三)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四)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五)包装的容器和材料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用包装材料标准,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不得循环使用;(六)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关于印发的通知(2016年)

全文全文(查看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

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2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肇庆市鼎湖区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绿线一致。??2、绿地使用功能的改变或局部使用功能的改变并未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3、源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重大防灾救灾项目的需要。?4、专家组论证、公众听证会意见一致。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到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2023-05-08
    452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转报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的取水许可初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2.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且由水利部和珠江水利委员会办理取水许可的项目。二、办理材料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函中对项目概况、申请涉水主要事项进行说明。对于补办取水许可的项目,要对取水许可办理情况、历年取水量、取水计量设备安装情况、历年水资源费缴纳情况等进行说明;对于水、火电厂,需补充建成投产时间、发电机组类型、装机容量、取水方式、冷却方式等情况的说明;若是涉及自来水厂取水的,需补充
    2023-12-07
    102人看过
  • 肇庆端州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办理需要什么前提
    一、办理条件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或者损毁的,食品小作坊应当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证。二、办理地点肇庆市端州区蓓蕾南路6号三、办理时限10(工作日)四、办理材料内容填写清晰、真实、准确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交报纸原件(含单位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等内容)。(西江日报或其他县级以上报社)损坏《食品小作坊登记》正本上交。原件核对,签名,写日期。无委托不用提交。原件核对,签名,写日期。无委托不用提交。五、办理机构肇庆市端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法律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相关工作。广东省食品
    2023-05-28
    302人看过
  •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一)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办理的证件:1、工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健康证:到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并办理健康证。3、食品流通许可证:需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证、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资料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二、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一)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为:详见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选择是否受理—对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发证。1、营业设备、仓储设施、环保设施清单(复印件2份);2、安全防护措施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说明(复印件2份);3、农药经营规章制度(复印件2份);4、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及相适应
    2024-03-26
    406人看过
  • 香洲区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条件可提出申请: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非主要农作物及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二、办理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本地居民提供。场地使用证明。业务申请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证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证。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3、办理结果由办理部门告知申请人。特殊环节无四、办理地点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五、办理时限2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6年)(2017年)第六条生产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
    2023-05-30
    188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2)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3)具有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二、办理材料法人资格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鼎湖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
    2023-12-22
    441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办理钱
    一、办理费用不收费二、办理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四、办理材料提供原件核对。若没有签名指模,可以盖与原件一致章由委托代理人签署。仅限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使用。经营者签名。清晰、完整如证照遗失需提交此项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如两证合一执照注销还需提供国、地税清税证明。两证合一执照注销需提交此项
    2023-05-28
    62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位置
    一、办理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
    2023-05-28
    353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二、办理材料需用人单位盖章此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和审批部门分别存档。有效的医(护)师执业证书,婚检医师应具有已取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人员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技术职称证明。婚前医学检查主检医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国家认可学历证书.婚检医师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的医学专业学历证明;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人员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原件核对,收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
    2023-12-02
    347人看过
  • 吴川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2类食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办理材料一式二份,盖章。申请书必须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晰整齐;提交的
    2023-12-04
    294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申请许可事项主体、程序、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2.隧道内及隧道上方不得设置非公路标志;不得利用公路标志杆和行道树挂设;非公路标志与公路标志不得混设;公路标志100m纵向前后不得设置非公路标志;非公路标志设计图案和颜色应与公路标志有明显区别;非公路标志设置应当与公路环境相协调;公路边沟外缘30m以内的非公路标志设施不得使用射灯及其他光源较强的照明设备;公路用地以内用于标示单位、医院、工厂、车站、店铺位置、方位的非公路标志,应统一设置。3.设计、施工、施工险情应急方案应当有国家规定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文本,所提交的文本已经监理单位或者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4.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所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以及处置施工险情、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符合相应规范要求,质量和安全技术评
    2018-03-14
    50人看过
  • 怀集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延续办理是什么程序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怀集分厅(http://wsbs.haiji.gov.cn/),查询需要办理的事项,核对办理条件,满足条件的在线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2.预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正式受理: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纸质材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4.审查:审批单位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
    2023-05-11
    308人看过
  • 四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延续办理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东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或各所服务窗口领取《广东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窗口办理流程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
    2023-05-11
    1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食品小作坊生产记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0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建立出坊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限、销售对象、销售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3-26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办理的证件如下:1、工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健康证;到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并办理健康证;3、食品流通许可证;需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证、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资料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
    • 小作坊食品生产记录使用记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建立出坊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限、销售对象、销售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小作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如何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果与食品、药品有关,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刑。
    • 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应当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材料采购验证及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要求,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得生产有毒、有害及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物品; 2、食品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应当定期维护,及时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3、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放容器、包装材料,加工操作工具、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