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离婚后如何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20:42:36 458 人看过

离婚后宅基地不能进行分割,因为公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离婚时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

一、农村宅基地及其上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解读

《土地管理法》第62

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

《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土资源部200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现阶段我国农村为了严格控制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数量,农村宅基地严格实行“一户一宅”的使用原则。

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农民对宅基地只有永久使用权,无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决定了农民原则上无权对农村宅基地进行转让和买卖。

但是,由于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密切相关(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只能是该集体的村民,),且我国又实行“地随房走”的房地一体主义原则,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宅基地上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是可以进行转让和买卖的,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宅基地上房屋的转让和买卖,而仅限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转让和买卖。

但是绝对不能出卖给非本村以外的村民和城镇居民。

也就是说,与本村村民签订的房屋(宅基地)转让合同是有效的;与非本村村民(包括外村村民和城镇居民)签订的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二、农村宅基地属于遗产吗

农村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宅基地是指村民为建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所有,但是使用权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无偿取得,但村民没有所有权,因此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继承。村民去世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在同时消灭,使用权由村委会收回,再重新分配。

三、农村私房买卖合法吗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的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即卖房人必须对该房屋拥有完全产权,如果该处房屋为对多人共有,其中的共有人一方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因为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购房者如不符合此条件将导致购房合同无效。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在此建议对于买卖农村房屋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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